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2023
第一季度报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高质量推进“511战略规划”,实现了主营业务收入和扣非净利润的持续快速增长。
1.报告期内,公司电线电缆业务板块订单和销售收入持续快速全面增长。按产品分类,架空绝缘电缆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33.97%、铝合金绞线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22.38%、电力电缆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9.92%;按销售区域分类,海外出口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59.23%,国内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13%;
2.报告期内,公司航空器零部件精密加工与装配业务板块持续稳定增长,其中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12%,净利润同比增长18.74%;
3.报告期内,公司新产品研发推广进展顺利,新能源汽车用车载高压线缆产品已完成部分头部客户产品验证、考察审厂工作;新型综合阻水型中压电力电缆已完成小批量产品制作;
4.铜、铝等原材料价格较上年同期波动幅度显著降低,同时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生产效率,积极推进降本增效,使得公司线缆产品毛利率提高,实现经营业绩的大幅增长;
5.公司基于探索长效激励体系的目的,本年度计划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考核期为2023年度,以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经审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实现100%解锁。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马红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文鸽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明磊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马红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文鸽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明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修改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4)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1日(星期五);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红菊女士;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00,981,73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7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00,688,83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1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92,9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人,代表股份3,902,64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0%。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此次通过视频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5,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7%;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8%;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王超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代表,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议案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2%;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10%;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三、《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2%;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10%;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四、《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5,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7%;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8%;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2%;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10%;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六、《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2%;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10%;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
议案七、《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八、《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九、《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十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2%;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10%;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十二、《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5,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7%;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8%;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十三、《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2%;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10%;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十四、《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十五、《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十六、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十七、《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十八、《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十九、《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二十、《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2%;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10%;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二十一、《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二十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2%;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10%;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二十三、《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5,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7%;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8%;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一季度报告 2023-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