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璐
日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开展争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能手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开展争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能手活动。
《通知》提出,培养一批办案能手和执法骨干,示范带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提升,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2023年全省计划培育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能手不少于30人,培育执法骨干不少于50人。
人员范围包括各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从事种子(品种权保护)、农药、肥料、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渔政、渔港监督等领域法治工作人员,其中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能手为省、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法制审核机构法治审核人员和所属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直接从事执法工作人员;执法骨干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具体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
其中,办案能手条件要求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绩突出、作风优良。具有3年以上农业执法工作经历,近3年按照普通程序办结的案件总数不少于20件,所办案件曾获评全国或省级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
执法骨干条件要求政治素质高、为民服务好、业务技能精、作风纪律优。办案数量在本单位名列前茅,主办案件没有被复议纠错或者败诉的,是本单位公认的业务能手或在省级以上比武竞赛中取得奖项。
《通知》要求各市对照标准条件,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优中选优的方式,确定本市办案能手和执法骨干人员,择优确定向省厅推荐对象。省厅按照标准条件,综合考虑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覆盖领域等因素,组织对各市推荐对象材料进行复审、评议,确定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能手和执法骨干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