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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方案10篇

   日期:2023-05-08 15:40:23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1    评论:0    

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方案(精选10篇)

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借鉴!

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方案【篇1】

落实“三关”工程的实施意见,切实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构建和谐校园,切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二、活动目的:

“留守儿童”问题既影响到“留守儿童”个体的性格、心理、学习、行为方面,也影响到家庭、学校和社会。其群体之庞大,所暴露的问题之多,使“留守儿童”问题成为一个普遍性的社会问题。面对这样的问题,需要建立一个“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

活动旨在让留守儿童体会到社会关爱,并得到一份珍贵的礼物。社会的关爱是留守儿童的精神食粮,能为他们开设一扇认识世界的窗口,树立他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在于亲情缺失,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只有通过社会各界的关爱与帮助。

三、了解留守学生的特点:

1、学业失教:部分留守学生不能很好完成学业,学习习惯差。

2、生活失助:大部分留守儿童生活贫困,衣食住行等方面缺乏照顾,营养不良,身体健康受到危害。

3、心理失恒: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抱怨、自卑、骄横、焦虑,有的甚至沉迷好玩,行为失控。如部分留守儿童有偷盗等恶劣行为。

4、亲情失落:留守儿童感到亲情失落和孤独,非常想得到父母、老师、同学的关爱。

5、安全失保:由于缺少亲人的照料,留守儿童在生活中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如生活安全问题:火、开水、电)、人身安全(上、放学)。

6、由于少数留守家庭中的孩子父母不在身边,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强,比起一般儿童,他们对父母少有依赖性,因为少数留守儿童承担生活劳动量超出了范围,对身心健康不利。

四、活动内容和基本要求:

1、倡导全校师生,为留守儿童献出自己的爱心。为贫困留守儿童搞一次募捐活动,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

2、在师生之间开展“手拉手、同成长”为主要形式的结对互助活动(同伴结对、师生结对)。

3、实行代理家长制,满足留守儿童的心理需要。各教师代理两位留守儿童的家长,定期与学生交谈,了解其生活和心理上的需要,给学生以家庭般的温暖,从而使其安心学习。

4、各班组织本班“留守儿童”开展“两地书亲子情”活动,让学生把学习、生活中的乐趣和困难告知父母,能与父母更好地沟通。

5、打开留守儿童心灵之窗,每月上一节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课,政教处开设心理咨询,让学生说说自己的心里话,在教学楼下设立悄悄话信箱,每周五开信箱,阅后并给与回复。

6、办公室开设太极小学公用QQ网络,让学生在网上能面对面和自己的亲人叙旧,谈谈自己的想法,能与父母沟通交流。

7、关注留守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每位教师需帮扶两位留守儿童,做到随时与孩子沟通交流,关注孩子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帮扶教师必须按照“三知、三多、三沟通”的家长职责和“三个二”的具体要求,主动履行家长义务,正确引导孩子成长。

“三知”即知道留守儿童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学习情况

“三多”即多与留守儿童谈心沟通、多参加学校学生集体活动、多到其家中走访 “三沟通”即定期与留守儿童父母、托管人、老师联系沟通

“三个二”即每周与留守儿童联系交流、辅导作业两次;每月与留守儿童父母、任课教师、托管人联系两次;每两月到留守儿童家中走访两次

8、学期末,每位教师结合自己帮扶学生的情况和学校德育课题实验《农村留守儿童不良行为的矫正》,写一篇经验总结上交教务处备档。对落到实处,认真撰写论文的,期末考核加分;对敷衍了事的者,则在期末考核上扣分。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2、加强监查,严格考核,力求工作落到实处。

3、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建立长效机制。

一滴水能反射出太阳的光辉,一份爱足以体现社会的温暖,我们将用真心去倾听,用真爱去温暖,用真情去为留守学生服务,为他们撑起一片爱的绿荫。

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方案【篇2】

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帮助和服务各校留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进一步营造关心、重视留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安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决定在全县各乡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情寄留守童心”爱心捐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背景

“留守儿童”是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的农村基层群体,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各校留守儿童问题日益突出。留守儿童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情感的呵护和思想认识的引导,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留守青少年群体出现的.问题是关系民生的热点问题,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有利于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有利于维护和谐校园建设大局。

二、活动主题

“情寄留守童心”爱心捐赠

三、活动内容

1、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学习用品和体育器材约5000元/1个学校,共计六个学校;

2、各乡镇文化站负责一台文艺演出(约1小时);

3、文化志愿者负责授课、心理辅导、手工课(剪纸或者捏橡皮泥)、小游戏(猜谜语、拉网捕鱼)等,时间约为1小时;

四、行动分三个阶段:

20__年9月为准备阶段,对本地贫困留守儿童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切实掌握贫困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并做好计划部署。

20__年10月-20__年11月为实施阶段,陆续开展关爱贫困留守儿童相关活动。

20__年12月为总结阶段。通过召开经验介绍座谈会、工作目标考核等形式,探索关爱行动深入开展的方法和措施。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留守儿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家庭社会方方面面。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数量多、分布广,各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紧密协作,将这项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统筹部署,精心组织,在各班积极发动招募“爱心志愿辅导员”,做好活动策划,确保此项活动有序高效。

2.务求实效,形成机制。各校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以少年儿童为本,针对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为留守儿童群体提供多样化的帮助,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团队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温暖。同时积极探索帮扶队伍、资金来源、激励措施等方面的机制化建设,努力形成长效帮扶机制。在结对关爱行动中,各团队组织要建立结对信息库,定期了解结对情况,摸索经验,指导结对的志愿者通过家访、慰问、谈心、赠送学习用品、捐助学款等方式解决留守儿童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挖掘典型,注重宣传。各班要充分发挥团内宣传载体的作用,要积极宣传留守儿童中自强自立的优秀典型,宣传关爱贫困留守儿童的爱心志愿者先进事迹,宣传基层团队组织关爱贫困留守儿童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在全校形成关心、爱护、帮助贫困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

4.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班要紧密联系、相互配合,为“关爱贫困留守儿童行动”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将“关爱贫困留守儿童行动”、志愿服务工作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把这项工作建设成为服务困难青少年群体的重点工程和品牌行动。

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方案【篇3】

一、活动的背景

最近几年“留守儿童”的问题一直深受关注,在教学的过程中,通过和学生们交流我发现有些孩子尽管在父母身边,但是和留守儿童有着相同的处境,成了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这些孩子由于和父母缺乏沟通交流,平常的娱乐只是玩玩具,网电脑,看电视,这就造成了孩子性格孤僻,不善沟通,缺少朋友。由于很多“城市留守儿童”的父母经常不在身边督促,就算偶有教育责罚,往往也是“蜻蜓点水”无法到位。另外,有些父母总是希望用金钱来弥补自己无法给予孩子的关怀,生怕无法满足孩子的需要,进而“关心我的人少,我也不在乎”成为了不少城市留守儿童对自己的心理暗示,觉得自己受到家长的重视不够,甚至觉得自己的父母太过自我,不够关爱自己。尤其是年龄大一些的孩子,会不断把自己的父母与别人的父母做比较,越发容易产生怨恨父母的情绪,从而导致焦虑、自闭等。为了让增进学生和家长的情感交流,让家长认识到和孩子交流的重要性,改善父母再身边的留守儿童的处境,我决定和同学们一起展开调查,把“关爱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作为我们综合实践活动的研究课题。

二、活动目标

1、引导学生了解什么是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

2、学生通过综合实践活动培养调查、收集整理资料的能力,学会进行简单的数据分析,并对结果的合理性作出初步解释。培养从身边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表达、沟通、分享的技能,发展协调、自治与领导能力,增进团队合作。

3、通过研究活动,学生了解在父母身边的“留守儿童”的生活现状,并给予他们一定的帮助,学会关爱别人。

三、活动对象

五年级、六年级全体学生;重点在六年级全体学生。

四、活动难点:

对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进行较为深入的了解;

活动重点:了解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的生活现状,并给予他们一定的帮助。

活动创新点:从被忽略的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着手,引发社会对这类人群的关注。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动员,成立活动小组。

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在老师的指导下,让学生感受到开展科技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倡议广大小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科技实践活动。

(二)讨论本次活动的调查主题和有关内容

在学生对留守儿童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指导老师和学生们经过讨论研究,决定以“关注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为本次活动的主题。让学生围绕“学会关爱别人,学会珍惜生活”自主讨论,畅所欲言,从多角度针对“关爱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提出要研究的问题与方向。

例如:

1.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的学习困难有哪些?

2.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心事”向谁说?

3.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玩什么游戏?

4.为什么学习成绩不理想?怎样才能避免迟到、早退、旷课、逃学、上课提不起精神、注意力不集中、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等问题?

5.怎样做才能帮助这些与自己同龄的兄弟姐妹们?

(三)进行调查、访谈

通过搜集资料同学们对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有了初步的认识,对他们的生活现状以及他们和父母的沟通交流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通过对周围的心理医生及学校校医进行访谈,了解如果孩子和家长缺乏沟通交流,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哪些负面影响。

(四)搜集五年级学生关于“我心目中的爸爸妈妈”的手抄报,搜集三、四年级学生“我和爸爸妈妈的一天”图画

搜集五年级学生关于“我心目中的爸爸妈妈”的手抄报,搜集学校三、四年级学生关于“我和爸爸妈妈的一天”的图画,并对图画的内容进行整理、分类、统计分析。

(五)搜集六年级学生以“爸爸妈妈我想对你说”为主题的征文。

通过征文了解高年级孩子和家长的关系亲密度,并通过优秀作品以演讲的形式呈现,让更多的孩子和家长关注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的成长。

(六)调查问卷

①学生问卷②家长问卷③心理医生访谈问卷

通过对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数据的进行汇总整理,发现问题,从学生方面和家长方面分类分析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

(七)组织主题讨论会

在本次实践活动的最后,举行以“怎么帮助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为主题的讨论会。

(八)活动延伸拓展

1.在学校内开展帮助父母再身边的“留守儿童”的倡议活动,号召全体同学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那些留守儿童,关爱自己同龄的小伙伴

2.邀请留守儿童的父母,通过交流让这些家长认识到孩子交流的重要性,加强对孩子的关爱。

3.举办联谊和“一帮一”等活动,充分调动同学们关注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的积极性。

六、活动过程和步骤

(一)活动准备(第一周)

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以小组为单位展开综合实践活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活动方案和要求及每个小组要研究的内容、目标和方法步骤等制定活动计划,明确自己小组的活动目标及分工,并制定活动进度安排表,指导活动的有序进行。

(二)综合实践活动开展(第二、三周)

1、通过上网、报纸书刊或电视媒体搜集资料,或者是与同学进行交流访谈,搜集“什么是留守儿童?什么是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怎样改善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的现状?”等相关知识,与小组其他成员分享活动获得的知识资源。

2、在六年级学生中以“爸爸妈妈我想对你说”为主题进行征文比赛,并将优秀作品以演讲的形式进行呈现。

3、通过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的生活现状及心理状态,父母和孩子的交流情况。对心理医生进行访谈,了解如果父母和孩子缺乏沟通和交流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哪些负面因素。

4、搜集五年级学生关于“我心目中的爸爸妈妈”的手抄报,三、四年级小朋友关于“我和爸爸妈妈的一天”的图画作品对学生与父母的交流沟通情况、学生与父母交流的重要性、怎样帮助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整理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5、在活动的过程中参与综合实践的小组成员将每天的活动感想以实践日子的形式进行呈现,记录自己在活动中的成长与收获,并完成活动记录表。

6、活动的最后小组成员们开展一场关于“怎么帮助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的谈论会,将实践活动推向高潮。

(三)整理资料,提炼成果(第四周)

活动最后,同学们对搜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对获得的数据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活动负责人将活动中成果进行提炼,最终汇总成文字材料。

七、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解决预案

1、在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问卷信息不准确或者是因为问卷数量较少不能较好的反映实际问题的情况,所以在进行问卷调查之前对小组成员进行合理的分工,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问卷。另外,发动大家的力量尽可能在保证问卷质量的同时对较多的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确保结果的合理性。

2、在对心理医生进行访谈调查做相关记录时可能有的学生不能抓住关键点,针对这个问题,提前挑选理解和归纳能力较好的同学进行记录而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同学进行访谈,合理分工。

3、在进行征文或者是手抄报的搜集时,可能会出现学生不能保证质量的认真完成的情况,小组成员可以事先和相关老师进行沟通,并设置一定的奖励方案。

4、在整理数据和数据分析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学生没有能很好的掌握整理的技巧而效率不好的问题,指导老师可以在进行数据整理之前给予学生一定的示范,并提出一些适用的建议,帮助学生进行数据整理分析。

八、活动预想效果

在本次活动中同学们都能很积极的参与,小组之间相互合作,每个人都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通过本次活动同学们的调查、收集整理资料的能力能够得到提高,学会对简单的数据进行分析。从身边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表达、沟通、分享的技能,发展协调、自治与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也得到很大的提高。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使越来越多的学生更加关注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也能增进学生之间的感情交流,生生关系和师生关系都更加的融洽。本次活动也能引起家长和学校的重视,家长尽量抽出更多的时间陪孩子,让孩子们更多的感受到父母对自己的关爱。学校老师在教学过程中更加关注这些学生,让学生感受到周围人对他的关爱,进而减少学生的叛逆心理,积极的配合学校和老师的教学工作,能够认真学习,积极进步。另外,通过本次活动引发社会对父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的关注,进而减少这类现象的出现。

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方案【篇4】

一、活动宗旨: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而形成的特殊少年儿童群体——“留守儿童”问题日益凸显,我校少先队组织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少先队的优势,动员全体少先队员,一起来关注弱势群体,为迫切需要关爱的特殊少年儿童群体——“留守儿童”提供服务和帮助,激励更多留守儿童自强不息,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使他们能与其他小伙伴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享受生活的幸福与快乐。

二、活动内容:

1、三月份各中队以“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为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关爱留守学生主题队会活动。各中队通过精心设计队会活动内容,让留守学生在体验快乐的集体生活的同时,逐步明白做人的道理,逐渐成为懂事的孩子。同时通过班队会广泛宣传关爱“留守儿童”是少先队员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具体体现,密切小伙伴之间的感情,让“留守儿童”在欢乐、和睦、关爱、向上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

2、发挥少先队黑板报、广播站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宣传“留守儿童”中自强自立的典型。

3、组织“留守儿童”开展“两地书、亲子情”活动。

4、打开留守儿童心灵之窗(开设心理咨询课堂、心理,让学生说说自己的心里话)。

5、在全体辅导员中开展“每月一访”活动。少先队辅导员要充分发挥“教师家访”的优良传统,广泛开展“每月一访”活动。通过“每月一访”,摸清本中队“留守少年儿童”的具体数量、家庭情况以及面临的实际困难,与他们的监护人交流,及时向监护人反馈“留守少年儿童”在校相关情况,帮助监护人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教育和辅导,帮助“留守儿童”从小培养独立自主的能力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6、建立“手拉手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的保障机制。建立“留守少年儿童”档案,做到一人一卡(档),收集他们成长的信息,进行动态跟踪。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利,防止意外伤害或人身侵犯,保障他们的安全和健康。

7、动员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到帮扶留守少年儿童的活动中,担任“爱心志愿辅导员”,签订“手拉手爱心结对卡”,开展长期持续的定向帮扶活动。并要做到“五个一”,即一年互访一次;每月通讯一次;每学期资助一批学习生活用品;帮助解决一项实际困难;资助或帮助结对留守少年儿童学习一样新本领。

8、少年儿童“手拉手”结对互助活动

按照“就近就便、重在实效”的“手拉手”互助活动原则,发动同乡、同村或同校的少年儿童和“留守少年儿童”结交成为“手拉手”小伙伴,通过共读一本好书、齐争一枚“雏鹰奖章”、互通一封书信、同过一次队日等活动,密切小伙伴之间的感情,使“留守少年儿童”感受到温暖与亲情。

一滴水能反射出太阳的光辉,一份爱足以体现社会的温暖,我们将用真心去倾听,用真爱去温暖,用真情去为留守儿童服务,为他们撑起一片爱的绿荫。

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方案【篇5】

活动主题: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

活动时间:

20__年元月10日下午1:30队办公室集合(暂定)

活动地点:

崇仁县三山乡长仁小学

参加人员:

县妇联、县红舞鞋、县义工、长仁小学

活动准备:

宣传组:横幅(“爱心守护,希望同行”关爱留守儿童)

活动组:音响、队旗

活动内容:

一、教孩子朗读《游子吟》并讲解诗歌的意思(10分钟)

二、老师讲传统的孝道故事(由义工队完成)(30分钟)

三、教唱《爱的人间》(由红舞鞋完成)(30分钟)

四、志愿者与孩子一起跳兔子舞(由红舞鞋完成20分钟)

五、赠送“微心愿”(15分钟)

六、合影留念。(自由组合照像、合影,拍照30分钟)

七、活动要求:

1、各志愿者按时到达集合点。

2、各志愿者要服从安排,维护志愿者的形象。

3、各组队员要熟悉游戏的规则。

4、队员们来回途中的安全各自负责。

学生人数:

四年级:17人,男生:9人,女生:8人

五年级:23人,男生:16人,女生:7人

六年级:10人,男生:5人,女生:5人

共计50人

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方案【篇6】

一、总体要求

以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以“强化建档立卡,精准管理到位;强化监护保护,责任落实到位;强化齐抓共管,关爱服务到;强化组织领导,尽职尽责到位;强化督查考核,执法问责到位”为着力点,加强管理和服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位,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二、工作目的

争取到20__年,在全区建立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实现未成年人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关爱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等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责任感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一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工作,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务实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导致部分儿童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责任体系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生活或交由无监护能力的一方共同生活,不得虐待、遗弃、侵害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人员要在保障其孩子正常生活学习费用的同时,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经常联系,多见面多交流,多给予亲情关爱。对于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2.落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区域内对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全覆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各村组、社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建立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并确定有专人负责,随时随地掌握其动态;要加强对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制定村规民约,明确父母监护、关爱、教育子女职责,共同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敦促其履职到位。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详细掌握每个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探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要通过组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和学习上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照料和关爱保护。

3.强化部门协同关爱保护。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各群团组织之间的协作,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工会、残联、关工委等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积极性。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指导各地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区民政局要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监督指导,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要大力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有机融合,提高关爱保护工作效能。要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门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提高社会动员能力,开展专业化社会服务。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

区教育局要发挥学校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重要作用,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日常校务管理内容,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对各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核。推进学校社工队伍建设,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纠正中小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加大师资培养力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专题培训,择优选拔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积极倡导、推广“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等成功经验,着力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能力。要增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投入,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动态管理,建立联系卡制度,加强任课老师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强化人身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积极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的联系和亲情交流;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对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区教育局和相关镇(街道),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对义务教育阶段儿童辍学问题应高度重视、认真解决,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救助政策;要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因监护权转移孩子享受同等待遇,确保孩子不因监护权转移或随父母迁入而被学校拒之门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鼓励各地中小学校建立师生关爱志愿服务团队,利用节假日走访农村留守儿童,进一步增强教育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实效。

苏仙公安分局要及时依法查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果断处置;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周边环境整治,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配合教育部门加强法治安全常识普及和预防校园暴力事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父母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通报应急处置情况,配合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处境、监护情况等调查评估工作;要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符合落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家属落户,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

区财政局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购买服务内容;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村(社区)儿童工作经费预算,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区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知心屋等平台,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和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情况,加强亲情关爱。

团区委组织要积极组织广大团员和青年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参与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数据采集,推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

1.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农村留守儿童受侵害行为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2.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监护不当的,要联系其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其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救助保护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或被利用、胁迫流浪乞讨的,要依法制止、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镇(街道)。

3.建立评估帮扶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或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告后,要会同区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4.建立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农村留守儿童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胁迫、诱骗、利用儿童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农村留守儿童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或者教唆、利用农村留守儿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其近亲属、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区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5.建立重点时段排查机制。实施重点时段农村留守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预防控制留守儿童意外伤害。针对寒暑假、放学后时段,学校、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督促监护人负起安全责任。民政、公安、教育、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重点时段留守儿童伤害风险排查、防控、报告等制度,加强检查考核,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应急处置、救助干预等保护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留守儿童溺水、交通事故、烫伤、坠落、中毒等主要伤害事故发生,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6.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现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系统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作用,方便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录入、归类统计、资料调取,健全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相关信息采集、录入及更新,实现一人一档和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事实无人抚养、残疾等农村留守儿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完毕,将更新信息汇总报送至区民政局;区教育局梳理、汇总中小学校、幼儿园核实更新的信息和数据后,提供给区民政局。苏仙公安分局核实更新相关信息和数据后,提供给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和苏仙公安分局要加强信息共享,要依托教育部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卫生计生部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公安部门人口基础信息系统,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管理功能,实现信息在省、市、区、镇、村五级间纵向贯通,在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间横向互联。要加强“12355”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诉求平台建设,畅通诉求渠道;建立市、区、镇及部门间的联动办理机制,落实好诉求办理处置工作。通过诉求热线,架起发现报告、困境诉求与关爱保护的桥梁。落实好个案的跟踪处置工作,将个案受理、转接处置、心理援助、家庭监护指导等纳入其中,对儿童的求助申请实行即时在线接听和登记受理。通过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对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的动态管理和全天候服务,做到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四)着力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1.推动农民工均等享受公共服务。全区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积极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支持和帮助农民工携带子女进城定居,在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要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落实农民工休假等制度,使其更好地履行监护责任。

2.推进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加强城市中小学校建设和布局优化,保障适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教育公共权利,全面落实农民工子女就地就近入学政策,使其真正融入城市学习生活。

3.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全区要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从源头上逐步减少留守儿童现象。要积极承接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创业技能培训,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农村各种公共服务资源投放规模和利用效率,吸引更多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

4.倡导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各镇(街道)要积极开展婚前教育,增强新婚夫妇的法律意识和家庭责任感;认真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和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减少因家庭矛盾处理不当造成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现象;积极倡导湖湘好家风,营造和谐家庭关系。

四、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区政府领导,区民政部门牵头,区教育、公安、司法、卫计等部门负责,区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强化考核问责。区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和工作绩效范围,并作为衡量各镇(街道)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区、镇两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级和本部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行政负责人。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对贡献突出的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及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三)加强能力建设。各镇(街道)要依托救助管理站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要加强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现有“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阳光庭院”、“儿童驿站”、“快乐学校”等关爱服务阵地作用,抓住全区区划调整改革契机,将闲置的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闲置学校利用起来,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心,力争5年内实现村级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中心全覆盖,并有统一标牌、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备、有专人管理,能提供必要的托管服务;要加强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和日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留守、困境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四)动员社会参与。要加强社会动员,发挥群团组织优势,调动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机构和各类志愿服务机构参与,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要发挥工会、关工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服务外包、公益岗位购买等多种形式,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丰富关爱保护内容。要积极引导市场参与,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和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认真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要倡导社会互助,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等管护形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对本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区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方案【篇7】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需要,巨八这个欠发达的地方,外出务工人数越来越多,因此,导致全镇各学校的留守学生也随之增多,面临这种情况,学校十分重视对留守学生的关心和教育,特拟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会,由z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zz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建立“三关”工程会议制度、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研究解决“三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并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工程有序、有效实施。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

开学初必须对所有学生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各班主任必须认真调查了解本班学生的家庭情况,要把留守学生的基本信息报政教处,政教处以班级为单位建立花名册,建立留守儿童的档案和联系卡。建立资料务必做到档案齐,底数清、数据明,动态管理及时;同时,在平时的教育中要把握分寸,讲究方法,以关心和帮助留守学生为宗旨开展各项工作。

3、实行帮扶结对,关注留守儿童成长。

每班推荐部分典型学生与教师结对,帮扶教师经常找留守儿童谈心,帮扶教师随时把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定期家访、关心生活、指导学习,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教师考核中,作为重要的考评依据。

4、了解和掌握留守学生的心理状况。

组织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进行学习,便于教师在平时的工作中能针对留守学生这一特殊群体进行特殊教育,消除其心理障碍,让留守学生不再自悲、孤僻、消极和暴燥,能和普通学生一起认真学习,积极生活,主动与师生沟通,在生活和学习上都能独立自主,为留守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条件。

5、开展“留守学生座谈会”。

每学期学校至少组织两次以上的“留守学生座谈会”,通过座谈会的方式,打消其自悲、消极的心理,让学生感受到学校有家一样的温暖。通过传统节日,学校和班级老师要对留守学生进行慰问和关怀,教师要有作义务爸爸、义务妈妈、义务哥哥、义务姐姐的思想和精神,帮助留守学生健康成长。

6、加强对留守学生的家访力度。作为老师尤其是班主任必须通过大力度的家访,深入家庭进行关切,分担学生的心理压力,让学生积极面对生活。

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方案【篇8】

为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推进我旗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__〕13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__〕75号)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字〔20__〕14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

农村留守儿童主要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全社会关注的特殊弱势群体,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对我旗未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精准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上级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困境家庭儿童救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农村留守儿童因缺乏精神关爱而造成心理障碍,辍学、厌学,甚至成为问题儿童,因缺乏监护而遭受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全旗外出流动人口达到总人口的36%。农村留守儿童逐年增加将是我旗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项长期的、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抓出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儿童优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的关爱保护。要坚持构建“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形成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确保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切实防范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事件的发生。20__年全旗要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和机制,在重点乡镇和服务内容上要有创新和突破。到20__年,各乡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未成年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安全、更有保障,留守儿童现象明显减少,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在祖国同一片蓝天下茁壮成长。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家庭监护,父母尽责。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家庭发展中,要优先考虑儿童利益,更加注重以文明方式进行教育,防止家庭暴力,虐待等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旗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三)社会参与、全民关爱。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一)强化家庭文明监护意识

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重视对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培训指导,在政府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项目中,增强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应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鼓励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期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子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态,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培育监护人依法监护意识,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时以文明方式进行,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杜绝家庭暴力发生。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各乡(镇)、村委会以乡约村规、邻里互助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监护的宣传和监督。父母或接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委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建立覆盖城乡三级(旗、乡、村)救助保护体系

旗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切实将国家、自治区和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指导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关爱保护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创新管理方式,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台账式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乡(镇)、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打牢工作基础,形成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季度检查更新一次,精准施策。同时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其他监护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走访、专业社工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村委会要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要熟悉和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其家长外出务工情况信息,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状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三)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

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两免一补”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要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向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实现小学、初中阶段就近入学,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部门、共青团组织指导协助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受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旗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

(四)发挥群团组织特点参与关爱服务

强化各群团组织之间横向协作机制。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妇女儿童之家、职业培训和介绍机构等为留守儿童及其父母创造条件,提供心理疏导、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就业指导等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加快推进“妇女之家”“儿童之家”“青少年维权岗”等关爱留守儿童服务平台创建工作,有效发挥各群团组织在维护留守儿童权益中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观护制度,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妇联要依托妇女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共青团要重点建设青年志愿者数据库,为留守儿童选择专业青年志愿者提供服务。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留守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五)大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保护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寒暑假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学习、心理疏导、城市体验等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奉献爱心。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门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爱心家长”关爱帮扶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和村委会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等关爱服务设施、举办村委会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日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促进全社会共同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

四、构建夯实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受委托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委会或市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市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留守儿童因遭受侵害等原因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教育部门应给予保障。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

对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公安机关相关情况通报后,要及时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委会、乡(镇)民政管理所等有关人员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要发挥好村委会作用,协助做好入户查访。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在送交加害人、受害人的同时,通知村委会做好入户跟踪查访工作;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留守儿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后,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应当协助执行;对协查中发现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很好落实与执行的,村委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保护。

五、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水平。加强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投入,结合国家以及自治区关于农村中小学建设相关项目,在有条件且符合整体布局要求的乡(镇)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在留守儿童集中的乡(镇)建立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容纳能力,突出儿童特色和积极向上的时代特征,积极建设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及“阳光庭院”“有福‘童’享”“快乐学校”等标牌的关爱服务阵地,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留守儿童数量较少、居住分散的边远村庄,要将留守儿童送至条件较好的寄宿制学校就读。在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村委会、社区建设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力争3年内基本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全覆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等关爱服务设施建设,要按照有统一标牌、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备、有人员管理、有儿童档案、有活动计划、有活动台账、有经费保障的标准,强化建设和使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要与基层文化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发挥基层文化中心的多重服务保障作用。

(二)加强关爱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旗、乡、村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构,加强关爱服务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建立旗、乡、村专兼职工作人员微信群,互动交流,促进工作。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工作经费、有专职人员、有制度措施。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中小学校师生比例,完善农村学校教师工种结构。择优选拔优秀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对于兼职管护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创新关爱方式,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父母回归等管护形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一)调查摸排,实现精准帮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摸底调查,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统计台账。与学校合作,依托全市“三留守”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困境未成年人摸排工作,每季度最后月15日之前更新数据库报旗民政局,持续开展调查分析研究,为实施精准帮扶提供有力支持。

(二)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旗政府将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旗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及时发现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解决,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法治保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四)营造关爱保护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QQ群等网络新媒体的优势,利用公益广告、微电影、爱心捐赠等形式,积极宣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的企业、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等参与到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中来。鼓励城市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自由结对,互帮互学,共同成长。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网络管理,避免对农村留守儿童产生不良影响。认真总结交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全面提高我旗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水平。

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方案【篇9】

中秋节是我国一个重要的传统节日,中秋节的最大意义与主旨是“团圆”。团圆与和谐紧密相连,团圆不仅是外在的形式,而且是内心的和谐与相通。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青年都外出打工,剩下老人和孩子在家里,。我们为了充分发掘传统节日内涵,弘扬祖国的优秀文化,激发广大师生的民族情感,关爱留守儿童,现将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活动目的:

1、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走近中秋,感受中秋佳节的思乡之情和祝福团圆的美好情感,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培养学生良好的语文素养,激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并在活动中培养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动手能力和团结合作精神。

2、让留守儿童不孤单,同时教育他们要懂得体会父母的童辛劳和不易,学会感恩。

二、活动主题:

月儿圆圆话中秋

三、活动时间:

20__年9月21日

四、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袁洪英(校长)

副组长:罗敏

成员:邹康、韩强、王明进、黄琴、邱华

骆成:包顺芹、卢光敏、付绪松、杨双燕

五、活动过程

1、学校领导袁洪英校长讲话。

2、中秋知识我知道(10分钟)

让学生收集有关中秋节的来历、习俗、美食等知识、图片等,通过十分钟交流、展示,走近中秋文化。

3、中秋诗词我知道:全体留守儿童一起分享自己收集到的有关中秋的诗词,情满中秋诗词吟诵比赛。通过诗词吟诵,让学生接受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培养他们积极向上的审美情趣和懂得感恩的思想,营造诗意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

4、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讲座《让快乐的记忆留在心里》。

(1)观看农民工打工的图片。

(2)指名到过父母工作的地方的孩子说一说,你所看到的父母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3)交流:我们应该如何做才能让父母安心。

5、优秀留守儿童代表(3名)分享自己的生活、学习情况,树立榜样作用,让全体留守儿童树立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6、亲情电话——我向父母报喜忧:让留守儿童向父母说说自己的成长与进步,分享在生活、学习中取得的进步,并向父母郑重承诺,以后应如何做,使远在他乡的父母安心工作,也可以现场进行亲情电话的交流。

7、感恩教育:成长路上,有你不孤单

说一说父母不在你身边,你得到过哪些人的关爱,谁给你的印象最深,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请你说一说给你关怀和帮助最大的人,向你说出对他们的感谢,做一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

8、小小歌谣传情意。合唱歌曲《感恩的心》,引导学生以一颗感恩的心对待生命中的亲人和朋友,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9、同享中秋明月,共建绿色家园。

月饼盒的过度包装浪费了宝贵的木材、纸张和金属材料,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善用资源,倡议大家巧用月饼盒,开展变废为宝小制作,并可用来布置教室。

六、经费预算:

500元。

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方案【篇10】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要求,全面保障留守儿童接受教育权利,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和心理上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帮助他们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引导他们健康成长,逆境成才,服务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培养关爱机制,确保全镇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让每一个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幸福成长。

科学促进农村留守儿童营养健康。实施“吃热饭、喝开水”工程,免费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饮用奶,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

有效改善农村留守儿童亲情缺失问题。实施“情感联线”、“爱心牵手”和“社会共育”等活动,使农村留守儿童深切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享有家的归属感,从而有效地促进其快乐健康成长。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农村留守儿童部门联动教育计划”

1.推行一项工作制度。镇教管中心、瓦室派出所、民政办、瓦室卫生院、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办所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找准工作问题,落实工作措施,提高工作实效。

2.构建五大联动网络。建立以留守儿童亲属为主体,督促临时监护人履行法律责任的监护网络;建立以学校教师为主体,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心理、情感教育的学校教育网络;建立民政、妇联、团委和志愿者为主体,保障农村贫困留守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扶助网络;建立以司法、派出所、工商所为主体,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与保护,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网络;建立以卫生院为主体,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医疗保健和资助康护网络。

3.开展四大维权行动。一是开展维权宣传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巴中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广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维护宣传,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维权中心,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维权热线电话;二是开展就学普查行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状况动态监测机制,加大义务教育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失学,消除农村留守儿童的辍学现象;三是开展校园安全行动。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园安保队、校园民警、保卫干部、保安人员、护校队“五位一体”的校园安全新型警务体制,预防和制止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恶性案件发生;四是开展环境净化行动。加强校园周边网吧、歌舞厅等场所的整治和监管,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得有网吧,坚决打击利欲熏心、屡教不改和触犯法律的网吧和电子游戏厅的经营者,净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二)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学校教育管理计划”

1.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登记制度。各学校要组织专人对留守儿童进行摸底调查,镇教育管理中心要对学龄前留守儿童进行摸底建档,清楚留守儿童的姓名、性别、年龄、性格、爱好、病史;清楚留守儿童父母的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以及临时监护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留守儿童档案及调查统计表做到学校管理人员人手一册,同时上报镇政府社事办备案。各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做到心中有数,工作任务明确,深入分析问题,着手研究对策,切实解决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思想等方面的困难。

2.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采用“一帮一”、“一帮多”的结对方式,组织村社干部、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留守儿童“爱心家长”, 并赠送爱心书包、宣传挂图给所牵手留守儿童。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村社干部要深入了解所牵手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在农忙等特殊时节对困难留守儿童家庭进行帮扶,使留守儿童真正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爱。

3.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普惠资助制度。严格按照县上要求在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的学杂费、课本费的基础上,对贫困家庭寄宿留守儿童给予生活补助,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4.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爱心活动制度。根据每个孩子的特点给留守儿童特殊关爱,开展“爱心牵手”、“爱心节日”、“快乐生日”等系列活动,让每个留守儿童有家的归属感。

5.建立“代理家长”、“监护人”家教培训制度。强化家长学校的规范化建设,各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每年组织专家免费对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三)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

1.加快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积极支持、配合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帮助学校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顺利完成。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机制,确保农村适龄“留守儿童”入学率达100%,解决留守儿童父母的后顾之忧。

2.全面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加大幼儿园建设投入,逐步建立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农村幼儿园办园体制,努力形成公益公平、普及普惠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好农村学前留守儿童“入园难”的问题。

(四)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培养模式创新计划”

1.开展“五类”项目实验。充分发挥中小学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针对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的“营养问题、安全问题、学习问题、品行问题、心理问题”五大内容,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个人成长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培养的课题实验研究,深入探索以思想政治、人格品质、心理情感、行为养成和体质健康为重点的农村留守儿童培养策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2.开展“六项”主题活动。构建“享受同一片蓝天”的关爱体系,走进儿童的心灵世界,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引导激励农村留守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着力开展好“六项”主题活动:开展“争做合格小公民”为主题的班队活动;开展“留守儿童之星”的评选活动;开展“知心姐姐”心理健康引导活动;开展“给父母的一封信”活动;开展建设“留守儿童温馨家园”活动;依托“三支队伍”(“五老”队伍、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开展“心连心”活动。

(五)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情感联线计划”

加快农村学校教育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各学校要认真按照县上要求建立“聊天室”、“心理咨询室”和安装“亲情电话”。着力指导留守儿童家庭协调好打工挣钱和照顾孩子两者之间的关系。强化监护意识,家长外出应选择责任心强、有保护能力和精力的临时监护人,并应履行相应的委托手续。留守儿童的家长要保证交流沟通途径畅通,通过电话、书信经常与孩子联系,经常与学校老师及临时监护人取得联系,掌握孩子的动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具体实施“七个一”工作机制:每班成立一个留守儿童互助小组;每期购置学习用品一套;“代理家长”每周至少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每月与“留守儿童”父母通电话或视频聊天一次;学校教师每学期对留守儿童家访一次;学校每月对“留守儿童”进行一次集中的心理辅导活动;要求留守儿童每月给家长写一封信。

(六)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促进计划”

各学校按规定配齐心理健康教师和寄宿制生活管理、卫生保健人员,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心理情感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中心”,农村中小学每学期至少要开设7课时心理健康课,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到20__年底,全镇农村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设率达到100%,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水平普遍提高。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营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诊断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实施“吃热饭、喝开水”工程;继续免费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饮用奶,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加快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和管理,到20__年底全镇中小学食堂要基本达标,安全饮用水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分管教育工作领导任副组长;镇教管中心、财政所、社保办、妇联、关工委、共青团、文化广播中心、瓦室派出所、瓦室卫生院、瓦室司法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教管中心,由镇教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办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到人,落实相关责任,专人负责,抓好落实。职能单位要整体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培养照顾农村留守儿童的整体联动机制。镇教育管理中心要将留守儿童教育培养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体规划,保证留守儿童的权利,特别是要抓好广大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管理,发挥学校对留守儿童教育管护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留守儿童的细想素质和文化水平。共青团要发挥基层团组织和少先队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思想政治教育,引领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要配合有关部门招募和培训志愿者,积极开展各种活动,为广大留守儿童多提供一些对外交流、社会交往、走进城市的机会。镇妇联要在全系统开展留守儿童的关爱维权行动,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各村、社区妇委会要对本辖区留守儿童建册立卡,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把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作为妇委会的主要工作。镇财政所要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镇卫生院要定期了解留守儿童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疾病防治和健康咨询。派出所要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防范纳入农村新型警务工作范畴,有效预防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案件发生。镇文化广播中心要净化文化市场,规范网吧的经营管理,严禁网吧容纳未成年人。镇关工委也要发挥优势,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司法、农办、人力社保、民政等办所也要履行好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总之,各办所和单位要拧成一股绳,共同为农村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贯彻落实县、镇保障和改善民生文件精神的宣传工作,宣传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重大举措、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查,稳步推进。镇政府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办所、各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进行督查,汇总情况,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的动态监督机制,确保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稳步推进。

(四)加强考核,实施奖惩。镇党委、镇政府将把村社干部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情况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施倒扣分制。对完成任务较差的和推进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先进典型将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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