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直播打赏岂能沦为洗钱通道?
表面是“打赏”主播,实际是实施洗钱犯罪。近日,上海警方侦破了全国首例利用网络直播“打赏”实施洗钱犯罪的案件,涉案金额近亿元,基于网络直播平台的新型洗钱犯罪产业链也随之浮出水面。
犯罪嫌疑人将违法所得用于购买直播平台的“打赏币”打赏主播,主播接受打赏后再将“打赏币”提现转入犯罪嫌疑人账户。一来一去,违法所得借助“打赏”的幌子完成了“洗白”,主播也在虚假流量的作用下收获了“假人气”和不正当的打榜奖励。从警方披露的案情看,该案操作手法并不复杂,但极具隐蔽性。随着首例“打赏洗钱”案告破,相关监管部门与直播平台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监管与预警,净化直播环境,莫让网络秀场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床。
对于“打赏”行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在用户每日或每月累计“打赏”达到限额一半时,平台应有消费提醒,经短信验证等方式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消费,达到“打赏”每日或每月限额,应暂停相关用户的“打赏”功能。但即便有明文规定,仍出现“打赏洗钱”涉案金额近亿元的问题,说明部分平台仍存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