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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车主 6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3-05-27 21:20:57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15    评论:0    

原标题:@河南车主 6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29日,《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主要亮点解读

一是明确故障车辆免费救援。

规定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者负责实施,高速公路故障车辆由高速公路经营者免费就近拖曳至高速公路出口。同时,进一步规范清障救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定对高速公路事故车辆实施清障救援、现场清理,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进行,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保障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和停放权利。

删除原条例第四十八条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高速条款,明确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等部门,结合高速公路区间路段,科学合理选定或者选建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停放服务区,并向社会公示。

三是加强极端天气等情况下高速公路保通保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高速公路通行效率。

四是严格关闭高速公路和服务区的权限,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满足大众出行需求。

五是防治高速公路沿线居民聚居区噪音污染,规定高速公路通过居民聚居区的,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隔音设施。

来源:河南交通广播

编辑:聂广利

联系邮箱:gghz@zy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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