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成效明显
自2018年以来,舟山市已连续5年获评省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优秀等次。一是更新基础设施,完善灌溉体系。以定海区烟墩灌区、岱山县秀南灌区2个省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为模板,全面推进舟山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配套建设农业用水自动监测设施、自动化远程操控系统各37套,实现用水在线计量和灌溉总量控制,平均灌溉周期由4天增加至6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699,居浙江省首位。二是完善管理机制,破解管护难题。探索成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落实“一个管理组织、一本产权证书、一笔管护经费、一套规章制度、一册管护台账、一种计量方法、一条节水杠子、一把锄头放水”的村级“八个一”改革,在舟山市范围内组建村级用水管理小组150个,协助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农业用水户水费收缴、涉农用水服务等工作,实现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终端组织全覆盖,推动实现农业节水增效。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综合效益。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措施,多形式向村民普及农业节水知识,打造“水行定海山·节水大课堂”等公益研学品牌,促进节约用水意识深入人心。拓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内涵,发展集乡村旅游、休闲观光为一体的综合农业项目,最大限度发挥水利工程经济、文化效益,赋能渔农村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