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宗威
停车欠费10元,停车企业将车主告上法庭,法院还立案了,这合理吗?
近日,据媒体报道,宜宾网友杨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文求助称,因三次停车共欠费10元,她收到了叙州区法院的传票。如果在法院正式受理前未缴清停车费,她将承担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利息等费用。
用户欠了停车费,停车公司向法院起诉讨要欠费,这是停车公司的权利,法律程序上没什么不妥。但只欠了10元停车费就起诉,不免让人觉得小题大做,不合常理。杨女士也说她被这个操作“震惊到了”。
杨女士提供的停车欠费追缴通知显示,她“已产生了较高的停车欠费”。宜宾智慧停车工作人员在回复中也表示,“个别车主欠费达到了一定金额才会被起诉”。
在常人理解中,10块钱怎么看都很难跟“较高”和“一定金额”划上等号。而在“宜宾智慧停车”公众号上,其中一篇推文提到今年3月的一个案例,有车主欠了3元停车费就被起诉了。翻看宜宾智慧停车的公众号,几乎每个月都会提到要起诉欠费车主。
该公司经理陈军君曾在采访中表示,有部分车主多次通知后仍没有补缴欠费,他们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在实际操中发现,起诉这种手段非常有震慑作用,绝大多数欠费车主在收到法院传票后,都很快补缴了欠费。
综上所述,宜宾智慧停车似乎把起诉当成了日常追缴欠费的手段,而且这招十分有效,不用进入诉讼流程,欠费就收回来了。起诉是宜宾智慧停车的权利,问题是,因为10块钱甚至3块钱就起诉,法院有没有必要给立案呢?
原则上在民事诉讼中,法律并没有规定起诉金额的下限,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还是会考虑金额的。毕竟就算最后撤诉了,前期也要耗费时间和精力。而且基层法院有那么多案子要处理,金额这么小的案件一般调解下就完事了。
(图文无关)
所以很多人怀疑,法院和停车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一种“默契”?
这可不能怪网友们如此联想,要知道此前南宁高价停车费事件中,就曝出当地法院和停车公司签署“备忘录”,合作追缴车主欠费的新闻。
而这次叙州区法院工作人员在回复中强调,“开了庭之后就只有等判了,就有案底了”,言语中也给人站在停车公司立场,敦促车主缴纳欠费的感觉。
停车公司起诉车主追缴欠费是他们的权利,法院收到起诉后也有义务立案。但只是欠了10元就走上诉讼程序,怎么看都觉得有点浪费司法资源了。
当然,鉴于很多车主都不愿意为了区区10元钱来打官司,法院不会有那么多案子要处理。但这也不妨碍法院在某种程度上扮演了“催收员”的角色,给人一种与企业通力合作的观感。
司法部门是国家公器,必须以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场,来裁断纠纷争议的是非曲直。若与企业走得近,难免会让人质疑其公正的立场是否发生了偏移。针对这一疑虑,地方都有必要出来回应下,法院对10元停车欠费的积极立案,是正常的工作需要,还是与企业合作催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