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杜虎
据媒体报道,郑州新密市6月23日19时14分发布通报,当天上午11时30分,该市新华路办事处东大街一家烧饼店因液化气泄漏、引发爆炸,致房屋坍塌。现场有4人被埋,已全部救出,2人轻伤,2人重伤,均已送医院治疗。
街道办人员表示,可能是操作不当加天气炎热导致,具体原因还在调查。
新密这次小吃店遇到的事故,是液化气泄露爆炸事故清单上的最新一起。从现场画面看,店铺面目全非,爆炸的威力可见一斑。
而稍微整理一下这类事故的成因,就能发现共性,要么是气罐出问题,要么是店家麻痹,要么是两者兼备。
以关键词“液化气泄露爆炸”搜索可见,相关事故发生之多、分布之广令人吃惊。事故地点有饭店,也有居民楼,多数情况下都出现死亡案例,仅仅致伤的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一些事后调查披露了事故成因,当然全都是先出现燃气泄露,在遇到明火或电开关。但在这个爆炸成因中,饭店老板或当事人处理不当占据很大比例。
有的是因为饭店老板忘关气罐阀门,有的是在泄漏后更换压力阀导致,有的是在泄露被发现一个多小时众人盲目处理中出现,种种疏漏和误操作,促成悲剧发生。
消防知识提供的安全常识是,一是罐装液化气发生泄漏很容易引发爆炸,因为它在狭窄空间聚集,浓度提升很快;二是液化气极易挥发,泄漏后遇到空气其体积会扩大200-300倍,气体扩大多少滞留面积,就会制造多大的爆炸面积。
这时候,只要有明火或电火花,液化气立刻燃烧膨胀发生爆炸。
为了警示气体泄露,液化气都作了加臭处理,它泄漏后是很容易被发现的。但汇总爆炸个案可知,发现泄漏后的处置人员和处理手段都不及格,可见相关的消防教育非常匮乏。遇到泄露不是第一时间清空现场,远离泄露场地报消防队,让专业人员处置,而是带着侥幸心态鲁莽行事,最终导致非常遗憾的结果。
因为罐装液化气泄露事故频发,一些地方大力推行“瓶改管”。比如深圳去年就宣布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清瓶”,届时全市将不再有瓶装气的配送和销售使用。
相对罐装液化气,管道气使用更安全。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发布的《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2020-2021 )数据显示,近两年全国共发生1684起燃气事故,其中每100万管道气用户年均发生事故为2.3起,每100万瓶装气用户年均发生事故为10起,瓶装气用户的事故发生率是管道气用户的4.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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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是所有地方都有“瓶改管”的条件。改换管道天然气,饭店需要一次性出几万甚至10万多初装费,小商家难以承受。沿街小饭店经常转手,罐装液化气使用灵活,比管道天然气更适应小食肆经营模式。
再者,如果用气安全的观念没有入心、安全操作没上手,或者相关的监管措施没跟上来,也一样容易出事故。
梳理过去燃气管道泄露事故,有的是因为管道用材不达标,长年被地底下湿气腐蚀,出现破损;有的则是管道环焊缝起裂,有的则是施工造成损坏,导致大量天然气泄露。这些事故大都有个共同点,即负责运营维护的燃气公司,未及时巡检维护。
曾有人撰文指出,在很多地方,管道燃气的管线信息一般掌握在企业手中,政府部门常常是对企业巡检台账进行检查,并督促巡检。因而,日常施工和操作的规范与否,大都靠施工工人的专业程度和企业自律——如果是这样,政府相关部门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对于灌装液化气,规范管理更难,但也不是全无办法。
有些地方在餐饮场所推广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信息会远程传送到监控平台上,帮助相关部门及时发现并处置隐患。此外,通过对液化石油气瓶实行二维码认证管理,对充装站进行视频监控,可以从源头上杜绝“黑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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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新密这次事故,如果街道办人员说的爆炸原因得到核实,这次液化气的泄露,主要是有人在处理时犯下同样致命错误,再次提醒液化气用户、尤其是用气量很大、店铺有储量的饭店食肆,都应该进行“拉网式”的用气安全培训。
当然,从气站到中介商贩再到终端用户,这种安全培训应该全覆盖,也包括气罐、减压阀等硬件的日常检测与监测。
要做这样的培训和检测并不难,关键是谁来做。
国家多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到,鼓励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推行实名购气制度,完善用户信息档案,建立用户服务管理系统。
里面还说,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全面检查新用户场所的安全用气条件,签订规范的供用气合同,对不符合条件的,积极指导用户进行整改,不配合整改或无法整改的,不予供气。
此外,定期上门检查用户安全用气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和不当使用行为的,立即纠正和处置。
但目前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动力做到这些。
可见,无论是管道气,还是瓶装气,政府部门的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的精细化,都显得很关键。
既然类似气罐泄露的问题反复出现,就应该汇总总结,以消防部门牵头来制订有针对的处置机制,让妥善、专业地处置泄露,成为一整套可操作的规范。
不管气源怎样,每个人都能清晰看见安全红线,这样才有望解决根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