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改革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关键一环,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应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清产核资,让资源变资产,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困境
①产权流转封闭
产权流转不仅是产权自身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要求。因为考虑保障农民收益和规避工商资本大举进场,在股权流转方面存在一定的封闭性。股权流转封闭确实降低了改革的外部震动性,也更容易操作,但股权流转封闭不适应产权市场的自由流动。从市场角度来看,虽然也有流转,但是局限在狭隘的市场,这和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开放统一的市场是有差距的。达不到市场经济的要求,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不能真正唤醒“沉睡的资产”。
②产权交易不畅
产权交易必须以确权颁证为基础,部分地区的相关部门无法进行信息共享和比对,这不仅加大了产权交易中心的工作负担,而且会给产权交易主体带来麻烦,需要在多部门之间来回往返提供各种材料。另外,围绕产权交易的中介服务跟不上,包括交易咨询、代办、委托找地、土地托管、金融贷款、农业保险、土地资产评估等,因为村集体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且资产形态多样,缺乏相应的评估先例,评估难度大,而且中西部地区评估机构和评估人才相对匮乏。再者,金融机构对产权抵押贷款不积极,主要是担心金融风险,一旦出现贷款违约,金融机构不仅缺少处置的法律依据,也缺少流转变现渠道。
③改革意识不高
就目前我国农村发展情况来看,大部分农村三职干部和农民的学历较低,当国家在农村推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时,村三职干部和参与农户由于对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了解不够透彻,出现了认知上的错误。再加上受传统思想意识束缚,错误地认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会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严重制约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
④股权机制不完善
我国自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土地开始包户到个人,这虽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但却弱化了集体的范围。就现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而言,并没有在农村形成比较完善的股权机制,股权分配与退出尚不完善。股权机制不完善,一方面增加了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经济的管理难度,另一方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的资产管理也缺乏良好的绩效评估,取得的实际成效并不显著。
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①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现阶段的农村集体资产中土地占据了绝大多数的比例,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制定出合理的土地规模经营政策管理方案,支持和鼓励多元化的土地规模经营模式,在秉承农村家庭承包制经营的基础之上,开展合理的新型经营模式,从自愿和有偿的原则出发引进规模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方式,以制度政策优惠引进适合本村特色的农业经营方式,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和任务奖励,最大程度的激发规模化生产的积极性,加大农村土地的流转效率。
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很多社会资本也涌入到了农村市场,因此要加快建设并完善农村投资相关政策和法律,构建与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加大农村资金流转渠道,推进社会资金注投到农村经济建设当中,科学合理的达成产权和资本的有机结合,能够促进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②严格确权登记颁证
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严格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明确和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探索对通过流转取得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对集体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其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存在遗留问题的地方,要严格按照产权归属,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相应的组、村或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
③管好用好集体资产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既要发挥集体的优越性,又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探索发展壮大股份合作经济的途径;要坚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守住防止集体资产被侵蚀和农民利益受损害的底线,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④积极探索还权赋能
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残缺,国家对集体产权赋能不足、集体与成员权利边界模糊不清,是目前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要按照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原则,为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存量土地,以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入市交易开辟通道,适当提高农民集体和个人分享的增值收益,完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管理办法。
在农村土地征收方面,缩小征收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在集体经营性资产方面,以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为基础,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继承权。
⑤完善组织体系建设
健全资产监管体制和运营机制,抓紧培养素质好、懂市场、会管理、有能力的本土化接班人才,适时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职能,切实履行对集体资产经营决策的监督职责。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审计,地方政府可以组织专门的审计人员或者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定期审计、专项审计、主要负责人审计,强化财务纪律,严格财务制度。
⑥尊重农民群众意愿
坚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确保农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总结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农村集体产权确认、保护、流转的组织形式以及相应的规范体系,也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更是提高农民收入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大措施。科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从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