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杜虎
山西介休市3名未成年人逼迫1名未成年男孩吃粪便一事,持续发酵。
近日,受害者父亲李先生向媒体讲述了事发及“和解”的过程,称4.5万元的赔偿和解书是在7月1日凌晨 2点40签署的,孩子受了刺激,头脑不正常在住院。
据他讲述,他儿子与霸凌的3个未成年并不是同学,可能是在网络认识。对方看出受害者是贫困人家,母亲有精神疾病,所以才敢用如此卑劣、恶心的手段欺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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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在官方介入后,最终以促成“和解”收场。但迄今为止,网络民意依旧沸腾,不接受这个结果,希望加害者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霸凌吃屎事件之所以热度不退,除了事件本身性质极恶,还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社会对未成年霸凌事件保持警惕,尤其对未成年加害者屡屡全身而退的现实深恶痛绝。介休这起欺凌事件中,3个霸凌者拳打脚踢受害者、迫使他吞咽粪便,还将整个过程传到网上,但他们及其家长仅仅被“严厉批评教育”,犯下如此之恶,最后仍能受到未成年保护法庇护,免受实质惩戒。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作恶多端的未成年人”,网友在这件事上,加重了这个激愤的认识,愤怒无处发泄。
二是受害者从始至终都是弱势,其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一开始并未得到尊重。
欺凌的事发生在6月17日,李先生次日就报警,但直到30日都没有得到明确的处理意见。舆情爆发后,当地重视起来,成立调查专班,事情处理进入快车道。
但这个“快”更像是为了快速平息舆情,而不是从重从快的意思。这也是舆论不满的点,怀疑相关部门事发后推诿扯皮,有了社会关注才开动起来。这种不真诚、息事宁人的态度,让很多人拒绝相信当地在通报中所谓“加强关爱机制”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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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不接受官方处理的第三个原因,是认为加害者一方以4.5万元达成的“和解”占了便宜,在程序上可疑,结果上仍是继续欺负受害人一方。
根据李先生的透露,事发后报警,加害者家长只愿意赔几千块。在未被舆论关注的那些天,这种消极的处理态度一直在持续。李先生说,他在6月30日深夜11点被叫到派出所调解,直到凌晨2点40分签和解书。
网友由此认为,李先生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施压,跟他儿子受的罪一样,所谓的和解也是被迫的。
从几千块到4.5万元,加害者一方突然提高赔偿金,很多人猜想他们也受到了某些压力,进而质疑,官方是不是一开始就设定了以和解作为解决方案,并以强压双方来达成。如果是真的,这样的压服显然没有说服力,有违法治解决的思路。
这些猜测不一定准确,但网友的愤怒,完全可以理解。这种愤怒中包含着无力感,那就是对未成年人作恶似乎无法期待明确的法办,而当地呈现出来的处置思路,更让这种期待无处寄托。
所谓“和解”,意味着这件欺凌弱小的事在程序上结束了,加害者一方又可以开始他们的正常生活。问题是,受害人还在住院治疗,他会恢复如初吗?
换句话说,霸凌的后果在他及其家庭那里远远没有结束。而这时候,无论是“和解书”还是当地组织慰问,似乎都在传达“这事已经结束”的意思。围观者看不过眼,所以才有经久不息的怒吼与质疑:
如果霸凌的恶果有待医学鉴定,伤害没有随价值4.5万元的和解消失,霸凌事件又怎么能过去呢?
这不仅是这起个案面临的“意难平”,也是所有未成年人霸凌、作恶案件要考虑的问题。如果法律不能调整,地方对未成年作恶者的惩教措施不能跟上,这样的局面会一次又一次地出现,网友的愤怒大概率是要被辜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