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大量举报车窗抛物,要求兑现9万多元奖金被拒
一方认为只要按要求提供了举报线索,就应得到奖励;一方认为大批量举报、恶意举报以赢利为目的,不利于法治社会的建设,不应鼓励。两年来,为了9万多元奖金,双方通过行政复议“交手”数次,甚至对簿公堂,但分歧始终没有解决。
吴先生在运城市区拍摄的“车窗抛物”瞬间
看到山西运城有奖举报通告后
他专程赶到当地大批量举报“车窗抛物”
吴先生是广西柳州人。2023年7月3日下午,提起自己举报900多起“车窗抛物”线索,两年来要求兑现9万多元奖金一直未果的遭遇,吴先生很不服气。
吴先生说,他之前做餐饮工作。2015年,广西柳州开展了举报“车窗抛物”有奖活动,他积极参与,获得了丰厚奖金。“举报既能制止、减少不文明行为,提升城市形象,还有可观的奖金,何乐而不为?”此后,吴先生积极参与了湖北等地的类似活动,获得了数千元奖励。
2019年3月5日,吴先生从网上看到,山西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发布了《关于治理“车窗抛物、车辆抛洒(撒)”等不文明行为的通告》,鼓励市民抓拍“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举报信息经核实真实有效的,给予同一行为首位举报者100元奖励。
看到通告后,吴先生和一位朋友即刻赶往山西运城进行拍摄,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运城市城管局实名大批量举报。
城管局曾要求举报者停止大批量举报
举报人认为不合理继续举报
2019年3月17日,运城市城管局通过邮件通知吴先生,通告发布后,举报量较大,暂无法受理大批量的视频投诉,即日起,暂停接收大批量的视频投诉,何时接收另行通知。
2019年4月17日,运城市城管局面见吴先生并告知其不接收大批量的视频投诉。对于运城市城管局的“劝停”做法,吴先生认为不合理,继续向对方提供举报线索。
“我不知道大批量怎么定义,通告里也没有对大批量作出界定。”吴先生说,他曾就此要求运城市城管局信息公开,对方回复相关信息属于内部信息,并未明确告知。
2021年3月10日至4月12日,吴先生以电子邮件形式向运城市城管局实名举报720起车窗抛物行为;2019年4月13日到4月27日,吴先生又向运城市城管局举报车窗抛物线索262起。
2019年4月27日,运城市城管局、交警支队联合发布“补充通告”,强调举报“车窗抛物”同一类型的违法行为同一身份证号每人每月奖励上限10次。
同时,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获取证据的行为,城市管理部门和交警部门将依法不予认可。举报证据经城市管理部门、交警部门认定处罚后方可进行奖励。
举报人要求兑现奖金9万多元
两次将市政府起诉至法院
2021年4月13日,吴先生向运城市城市管理局申请兑现第一批72000元奖金,之后又向对方申请兑现第二批26200元奖金。
“收到我的申请后,运城市城管局在法定期限(60天)内既不兑现奖金,也不做任何答复,我只好向运城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运城市城管局的行为违法,责令其兑现奖金。”
吴先生的代理人杨先生介绍,2021年,吴先生提交了两份行政复议,分别请求运城市政府责令运城市城管局兑现72000元奖金和26200元奖金。
对于吴先生的两份行政复议,运城市政府先后以相关奖励认定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举报线索正由交警部门进行复核等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驳回的决定。
运城市政府审查查明,在吴先生两次向运城市城管局申请兑现98200元奖金后,2021年7月6日,运城市城管局向吴先生支付举报奖励800元。
运城市政府认为,一是吴先生拍摄时违反交通安全法,对其违法拍摄的视频举报材料不予认可。二是通告发布的初衷是鼓励市民为公益作出贡献,不能将其看做一种赢利的途径。吴先生这种赢利行为违背了通告的初衷,不利于法治社会的建设。三是运城市城管局曾两次通知吴先生暂停大批量视频投诉,城管局的该行为应予理解与认可。
吴先生对两个复议结果不服,遂分两次将运城市政府起诉至临汾市中级法院。
2021年11月8日、12月9日,临汾市中院分别判决:撤销运城市政府之前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其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依法受理(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诉讼后双方分歧一直未解决
城管局认定举报者“恶意举报”
针对临汾市中院的两次行政判决:2022年2月17日,运城市政府作出结论相同的两份复议决定:运城市城管局应当核实处理吴先生提交的视频举报材料,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
2022年5月12日,运城市城管局作出《关于行政复议决定书履行情况的通知》:称支付奖金的前提是信息经核实真实有效,我局已将您提交的相关视频材料转送给交警部门,交警部门认为提供的视频材料不具备证据要件。
吴先生对此不服,于2022年7月8日再次向运城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2022年9月15日,运城市政府再次作出复议决定:撤销运城市城管局之前作出的《通知》,责令其6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在法定期限内,运城市城管局仍未履行运城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2022年12月12日,运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局责令运城市城管局履行复议决定并将履行结果报送该局。
2023年3月1日,运城市城管局书面回复吴先生:2021年3月17日、4月17日,我局通过电子邮件和面谈告知你,由于设备原因,即日起,暂停接收大批量的视频投诉,何时接收批量投诉,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