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7月13日电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环境敏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项目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点支持养殖池塘及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根据项目环保投资额分地区差别补助,鼓励“退水不直排、肥水不下河、养分再循环”。
据了解,环境敏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项目建设主要围绕国省考断面上游和环境敏感水体周边,削减污染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技术与模式,为全面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示范样板和经验。
在奖补资金对象上,《办法》明确,支持采取沉淀过滤、曝气增氧、生物净化或人工湿地等技术的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规模须为500亩以上的连片池塘;支持以建设农田排水收集回用池、循环灌溉泵站、生态田埂、生态调蓄净化塘等为主的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项目规模须为1000亩以上的连片农田。
在奖补资金分配上,《办法》明确,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的试点项目补助资金分别不超过环保投资额的40%、50%、60%,适当向环境效益好、资金绩效高、运维可持续的项目倾斜。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补助不高于2000元/亩,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补助不高于3000元/亩。
此外,《办法》还提出,要规范补助资金管理并适时开展绩效考评。各地获得的补助资金需专项用于环境敏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项目的后续建设、升级改造、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