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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中院决定对*ST新纺进行预重整

   日期:2023-07-18 14:20:35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6    评论:0    

原标题:南阳中院决定对*ST新纺进行预重整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7月17日晚间,*ST新纺发布公告,收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南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公告显示,7月3日,河南天工建设集团以*ST新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ST新纺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预重整。7月13日,法院召开听证会,申请人河南天工建设集团、被申请人*ST新纺、债权人代表、职工代表、纺织行业专家和新野县政府代表等参加会议。*ST新纺同意重整及预重整,承诺接受预重整程序中临时管理人的监督,履行预重整相关义务,并提交了重整可行性分析报告;新野县政府代表表示全力支持重整及预重整工作;纺织行业专家发表了专业意见,认为*ST新纺具有较高的重组和商业价值;参会的债权人和职工代表等也均同意对*ST新纺进行重整及预重整。为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有效识别*ST新纺的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南阳中院决定对*ST新纺进行预重整。

南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广大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成功率及相关重整工作效率。(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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