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校长  时期  日方  裂缝  创新  小品  药厂  京秦高速  作业  窗帘 

防范“订单农业”骗局,涉农服务须多作为

   日期:2023-07-19 08:20:16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6    评论:0    

原标题:防范“订单农业”骗局,涉农服务须多作为

□木须虫

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各种被吹得天花乱坠的“订单农业”:包技术、包回收、零门槛、高收益,引得许多人跃跃欲试,一些种养新手更是难抵诱惑。然而,当他们买下披着“订单农业”外衣的高价种苗或禽苗后,致富美梦很快就成了泡影,钱也“打了水漂”,上当的人一个个欲哭无泪。最近,新湖南客户端湘问频道收到了不少这样的投诉。(7月18日《湖南日报》)

理性而言,所谓的“订单农业”骗局,伎俩并不复杂,利用农户盼技术、盼市场的心理,用项目预期来诱惑农户,达到推销种苗、饲料、药品的目的,再利用农业经营风险性,用失信来混淆欺诈的性质,从而掘下坑农伤农的陷阱。

然而,如此简单的骗局,却让不少农户屡屡上当,这除了反映出不少农民缺少风险意识、防骗意识,也深层次折射出以千家万户为主体的传统农业经营的老问题:把控生产要素能力弱,参与市场合作博弈能力弱。

因此,防范“订单农业”骗局,还需要基层镇村的涉农服务更多的作为,给予农户生产经营有效的保护,帮助农户提升能力,防范和抵御各种风险。

其一,重视涉农户经营信息的风险提示。针对“订单农业”,但凡发现有偿提供种苗、承诺高价回收农产品的,都应及时提醒农户谨慎对待;发现是“输入”的模式,外地已有农户“着道”了的,要及时制止。

其二,完善“订单农业”风险防控指导服务。订单农业其实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农户或其所在村组同农产品购买者之间签订订单,然后组织安排农产品生产,属于正常的产销合作。基于合同的合作本身就有违约的风险,如,农产品成熟时,价格过低,发单者违约;而价格遇高时,农户毁约。其中存在双向的失信风险。对此,需要基层镇村居中给予合同指导,健全风险控制机制,服务双方,帮助增进信任,减少合作阻力。

其三,加强引导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转型。引导和培育壮大本土化的农工贸龙头企业、农产品经纪人组织、生产合作组织等,让农户从全要素种销一条龙向环节分工参与转变,提高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倘若如此,则产业发展有望、农民致富有道,所谓的“新技术、新模式”噱头的诱惑力就会弱掉很多,借“订单农业”而行的骗局自然就不易乘虚而入。

内容由网友发布或转自其他网站,如有侵权及其他问题,请发送邮件至jiyuwang@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打赏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