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宗威
又是一起让人愤怒的未成年人伤人事件。
据媒体报道,今年7月初,江苏沭阳县的8岁女童安安(化名),跟着姑姑去小卖部买零食的路上,被一颗突然飞来的钢珠击中,致左眼眼球破裂失明。
肇事者是两名骑电动车路过的13岁少年,两人用弹弓射向安安造成这一悲剧。但因两人都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警方决定不予立案。
孩子好端端地在路上走着,突然就被人打瞎了一只眼睛,安安的家人难以接受。更让他们不能接受的是,两名肇事少年的家长,至今未主动出面协商和道歉。
两少年为啥要做出如此伤人举动?据警方向安安家属转述称,两人说当时用弹弓打安安,只是想“吓吓她”。
两个13岁左右、即将上初中的少年,会不知道弹弓的威力?
我表示怀疑。我小时候也喜欢玩弹弓,从没用过钢珠,都是捡些小石仔。但我很清楚弹弓的破坏性,十来米远也能把玻璃瓶打碎。家长也会再三强调要注意安全,所以我从不敢在人多的地方玩,更别说直接对着人打了。
(图文无关)
而且用医生的话来说,要是钢珠再进得深一点,可能会危及安安的生命。这已经远超出“吓吓她”的地步了。
这起事件再度引发了关于未成年犯罪的讨论,不少网友再次呼吁降低未成年人犯罪入刑的年龄。然而,在现行法律未有变更前,对当地警方不予立案的举动,安安的家人恐怕只能接受。
两少年或许能免于刑事处罚,但他们的监护人,毫无疑问要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如果两人家长一直不出面协商,安安的家人只能通过诉讼寻求赔偿了。
只是诉讼之路注定会比较艰难。起诉流程从一审到二审,没个一年半载完不了。两少年家长事发20多天了都不肯露面,极有可能是担心巨额赔偿,怕给不起钱。很多人担心,即便是安安的家长打赢了官司,最后可能也拿不到太多赔偿。
一想到这里,网友就气愤难平。一个8岁女孩左眼永远失去了光明,她要怎么接受这一事实,怎么渡过今后的人生?如果肇事者因为未成年,就能完全豁免治安和刑事责任,家属赖账不赔钱,小女孩和她的家人要怎么办,难道就只能打断牙齿活血吞,接受命运开的这个可怕的玩笑?
不管怎样,对当地警方来说,这起案子不能不予立案就完事了。若就这么云淡风轻地过去,外人怎么知道,肇事的两个男孩,有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小女孩带去多大的伤害?
如果此事对他们毫无影响,人们不免担心,这两个人会仗着自己的年龄特权,故技重施,以“吓人”为名重伤他人,让无辜者遭受惨重代价。
值得一提的是,按安安家长的说法,警方至今未明确告知两少年的具体年龄。这是出于什么目的,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么?安安的家长有权利知晓更多信息。
即便两名少年不用担刑责,后续有没有相关措施,比如联合学校教育肇事者,比如找家长谈话等。这些都需要警方有更详细的说明,这既是对案件本身负责,也是对安安和她的家属负责。
但人们更希望的是,地方能够出台专门措施,约束和管治作恶的熊孩子,而不是一遇到“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犯事者,就一放了之。
早在2016年,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就指出,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草案,也规定对严重不良行为、情节恶劣或者拒不配合、接受教育矫治措施的未成年人,可以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并规定了各责任主体应当采取的具体干预措施。
公众还要等多久,才能看到这些措施落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