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理人杂志
“ 近期农行旗下多家支行沦为被执行人。其中中国农业银行高安市支行被高安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高达1578.71万元。”
这两天,农行旗下多家支行沦为被执行人。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信息显示,中国农业银行高安市支行被高安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1578.71万元,立案时间是2023年7月21日。
就在一周前的7月14日,农行高安市支行就已被高安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过一次,彼时执行标的金额约767.19万元。
若将前后两次的执行金额加起来,农行高安市支行已被该法院合计强制执行超2300万元。
无独有偶。除了高安市支行遭到强制执行外,近日农行还有多家支行沦为被执行人,不过执行标的均没有高安市支行的巨大。
比如,农行绍兴河桥支行被绍兴市河桥区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0211元,立案时间是7月21日。
同日,农行武威凉州支行被武威市凉州区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7.29万元。
20日,农行桦南县支行和农行瓮安县支行也分别被执行48324元和30631元,执行法院分别为桦南县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一般都是诉讼中败诉的被告,由于在判决作出后,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故遭到法院强制执行赔偿。
如果在一定的法定期限内,被执行人继续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进一步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