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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评李铁罪行:若受贿300万以上,至少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日期:2023-08-03 22:02:25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14    评论:0    

原标题:记者评李铁罪行:若受贿300万以上,至少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记者评李铁罪行:若受贿300万以上,至少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直播吧8月2日讯 官方消息,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铁涉嫌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提起公诉。记者裴力发文谈到了李铁的罪行。

裴力在个人微博中写道: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由此基本可以判定,李铁的受贿罪应该是在国家队工作期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该是在俱乐部工作期间。

裴力补充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颁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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