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王珞)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青海天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7月26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西监管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青海天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李行星),因员工办理借冒名贷款、借用贷款客户资金、参与民间借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被处以人民币50万元罚款,责令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西金罚决字〔2023〕5号)。
中证网讯(王珞)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青海天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7月26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西监管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青海天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李行星),因员工办理借冒名贷款、借用贷款客户资金、参与民间借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被处以人民币50万元罚款,责令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西金罚决字〔20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