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和国土整治院院长 闫红山
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的重要举措,必须树立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多措并举,规范有序开展。
树立系统保护修复的理念。河南地形地貌复杂多样,有山丘、平原、河流、森林、湿地等多种形态,应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维,遵从生态系统演替的内在机理,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合理确定保护和修复、自然和人工、生物和工程等措施,提高生态治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合理确定修复后的空间用途。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规划为依据,合理确定生态修复的定位和方向。对位于生态空间的修复项目,应优先安排恢复生态系统功能。其中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必须恢复生态功能,禁止开发建设活动或改变生态用地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外的,可在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适度开展资源和景观开发利用活动。对位于农业空间的修复项目,应优先考虑恢复农业生产功能,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对位于城镇空间的修复项目,宜优先恢复城镇开发利用条件,盘活建设用地,或作为生态公园,提升城市生态品质。
统筹实现多方面效益。河南人多地少,空间开发利用程度高。生态修复应以提升生态效益为主要目标,同时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在增加林地、草地、湿地的同时,也要充分尊重当地群众意见,增加耕地、园地,或恢复为建设用地,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空间。
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资金需求量大,应建立多元投入、利益分享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运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等工具,使项目实施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证。
加强工程实施管理。生态修复工程涉及部门多、领域广,必须建立并落实工程实施管理制度,实行实施方案编制、勘查设计、施工、验收、后期管护等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建立问责机制,加强社会监督,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成效。
(本报记者 李运海 刘晓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