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警方公布一批酒驾案例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海涛 王冰珂
8月11日至13日,按照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平顶山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全面筑牢交通安全防线,确保平顶山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然而,在如此高压态势下,仍有驾驶员心存侥幸、顶风违法。
2023年8月12日5时33分,闫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DR***0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建设路与健民路附近时,被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卫东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64mg/100ml,驾驶员闫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闫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2023年8月13日21时40分许,张某某驾驶车牌号豫D1***V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平顶山市湛河区光明路与南环路附近时,因行驶轨迹可疑,被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湛河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张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乙醇成分含量为59mg/100ml,张某某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的处罚。
2023年8月13日20时59分,孔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DS***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建设路与东环路附近时,被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卫东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36mg/100ml,驾驶员孔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孔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2023年8月12日5时25分,代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皖MC***0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建设路与东环路附近时,被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卫东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78mg/100ml,驾驶员代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代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2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