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校长  时期  日方  裂缝  创新  小品  药厂  京秦高速  作业  窗帘 

河南节能报告

   日期:2023-08-26 04:05:21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11    评论:0    

原标题:河南节能报告

【河南节能报告编制单位】:西安硕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12路66号首创富北高银商务中心17层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丁先生 18092573639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加强用能管理,推进能源节约,防止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对项目能源消费、能效水平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

本实施办法所称区域节能审查,是指依照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产业规划等,对区域节能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

第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应当坚持简政放权、精简流程、并联审批、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六条 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是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机关。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我省节能审查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技术标准建设,开展业务培训,依据各地能源消费形势、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完成节能目标任务、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情况,指导和督导各地节能审查工作。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发展改革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应根据本地节能工作实际,对节能审查工作加强指导和统筹协调,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第七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相关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对项目进行节能审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内容由网友发布或转自其他网站,如有侵权及其他问题,请发送邮件至jiyuwang@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打赏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