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再添两家!入选最高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青莎 通讯员 李会军
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推动诉源治理”为主题,选取60个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案例,作为第五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予以印发。其中,我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序推进人民法庭“调立审执”一体化改革、洛阳市新安县人民法院——“枫桥两站全覆盖 诉源治理再升级”两案例成功入选。
8月29日,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共有5家法院入选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有序推进人民法庭“调立审执”一体化改革
近年来,商丘中院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服务”工作原则,研究制定《关于人民法庭职能调整工作的意见》《关于人民法庭职能调整工作的实施方案》,选取永城市、梁园区、夏邑县、睢县四个基层法院为试点,开展人民法庭“调立审执”一体化改革。通过改革,实现调解“分口”、立案“入口”、审判“关口”、执行“出口”在人民法庭的有机衔接,让群众走进人民法庭即可参与“调立审执”全过程,最快最优实现诉讼权益,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新安县法院
枫桥两站全覆盖 诉源治理再升级
新安县法院针对辖区地域面积广、人民法庭服务半径大、群众解纷不便的情况,结合地区实际,秉持“低成本、易推广、好落实”理念,以“立足现有、不添负担”“便捷高效、广泛覆盖”为原则,创新推出“枫桥工作站”和“枫桥e站”,积极探索“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多种力量齐发”的诉源治理新模式,民事诉讼案件数量2020年下降11%、2021年下降5.8%、2022年再次下降5.3%,核心效率指标诉讼案件结案率连续三年排名全市第1、全省前5。
襄城县人民法院
走出司法服务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三化”之路
襄城县人民法院麦岭法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秉持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工作理念,注重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发案率,推动构建乡村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走出了一条司法服务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环资审判专业化、生态恢复法治化、司法保护常态化的“三化”之路。
温县人民法院
大力推进“无讼”村建设
温县人民法院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结合审判职能,找准契合点与辖区政府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开展“无讼”村创建工作,促进矛盾纠纷由“化讼止争”向“无讼无争”转变,激活诉源治理新格局,开创乡村治理现代化新篇章,通过建立常态化的府院联动机制,大力推进“无讼”村建设,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量。
清丰县人民法院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
清丰县人民法院借助全县网格治理优势,主动把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首创研发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推动多元解纷智慧化、诉源治理实质化,逐步走实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轨道。一审案件收案数逐年下降,万人成讼率持续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