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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日期:2023-08-31 07:21:55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2    评论:0    

原标题: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296 公司简称:神农集团

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李琦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对本次半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不存在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采取了有效的管理和充分的信息披露,没有违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前次募集资金拟定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6)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827.52万元,本期合计转销和转回2,591.88万元,各项减值准备2023年6月末余额为11,345.23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4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兴泰农牧(英德)有限公司、广东神农畜牧有限公司、广西大新神农牧业有限公司、广西崇左神农畜牧有限公司、红河弥勒神农畜牧有限公司、云南神农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陆良神农食品有限公司(暂定名)。

● 投资金额:60,000万元,其中:兴泰农牧(英德)有限公司14,000万元、广东神农畜牧有限公司4,000万元、广西大新神农牧业有限公司10,000万元、广西崇左神农畜牧有限公司8,000万元、红河弥勒神农畜牧有限公司9,000万元、云南神农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10,000万元、云南陆良神农食品有限公司5,000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且项目资金需要公司自筹,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压力,增加财务风险;本次投资事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市场环境、运营管理、投资收益不确定等方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兴泰农牧(英德)有限公司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0万元增加到15,000万元,本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广东神农畜牧有限公司增资14,000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神农畜牧有限公司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本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广东神农畜牧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大新神农牧业有限公司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5,000万元增加到25,000万元,本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广西大新神农牧业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崇左神农畜牧有限公司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2,000万元增加到20,000万元,本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广西崇左神农畜牧有限公司增资8,000万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红河弥勒神农畜牧有限公司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0万元增加到10,000万元,本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红河弥勒神农畜牧有限公司增资9,000万元;

5、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神农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00万元增加到15,000万元,本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云南神农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

6、为加快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扩大屠宰业务产能,公司拟增加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陆良神农食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兴泰农牧(英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兴泰农牧(英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81MA54UTKT7L

注册地址:英德市白沙镇门洞村白颈坑小组25号(仅限办公)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昕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谷物种植;树木种植经营;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兴泰农牧(英德)有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广东神农畜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神农畜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81MAC737GH1P

注册地址:英德市英城富强东路南龙山庄F栋综合楼F3-305号(仅限办公)

成立日期:2023年1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昕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洗车服务;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牲畜饲养;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广东神农畜牧有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广西大新神农牧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西大新神农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424MA5PKKC337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雷平镇中军林场场部

成立日期:2020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昕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洗车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广西大新神农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四)广西崇左神农畜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西崇左神农畜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402MABX0PRX7T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卢江街驮卢汽车站北面新市场熟食行大棚正西面第八栋

成立日期:2022年8月12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昕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洗车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广西崇左神农畜牧有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五)红河弥勒神农畜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红河弥勒神农畜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4MACDYNAC09

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五山乡牛平村委会牛平小组

成立日期:2023年3月31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昕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红河弥勒神农畜牧有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六)云南神农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云南神农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6MA7BQ4XM2E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生态工业集中区环城北路以北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5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昕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云南神农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七)云南陆良神农食品有限公司(暂定名)

公司名称:云南陆良神农食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出资比例:云南神农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注册地: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太平哨工业园区(具体注册地址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经营范围:生猪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公司旨在增强公司主营业务能力、拓展公司产业链,贯彻执行公司发展战略,加快云南、广东、广西地区产业布局,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从而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且项目资金需要公司自筹,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压力,增加财务风险;本次投资事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市场环境、运营管理、投资收益不确定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5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08元,共计募集资金224,488.2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469.2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1,018.9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75.5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9,143.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2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原因为收到与募集资金不相关的代收代付社保款17,593.7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和2022年3月24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岔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除“武定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15万头仔猪扩繁基地建设项目”和“武定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文笔山15万头仔猪扩繁基地建设项目”涉及诉讼情况(详见本报告五(一)之说明)及环保行政处罚(详见本报告五(二)之说明)外,本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品种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将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截至2022年6月24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够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后续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及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云南神农沾益花山年出栏24万头优质仔猪扩繁基地建设项目”出栏规模24万头调整为18万头,原计划投资额14,500.00万元调整为11,332.03万元、“曲靖市沾益区白水镇岗路年出栏10万头优质生猪基地建设项目”出栏规模10万头调整为5.6万头,原计划投资额14,600.00万元调整为10,099.52万元,以上两个项目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668.45万元,用于“广西大新神农牧业有限公司振兴猪场项目”项目建设。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本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913.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4.71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出具了《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539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武定鼎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鑫矿业)诉子公司武定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定猪业)采矿权压覆纠纷

2022年1月,鼎鑫矿业起诉本公司子公司武定猪业,鼎鑫矿业认为武定猪业未经鼎鑫矿业同意,擅自在鼎鑫矿业采矿权范围内建设“狮山镇文笔山养殖场建设项目”、“十万头猪场建设项目洗消中心”项目,对鼎鑫矿业采矿权造成了压覆,导致鼎鑫矿业无法正常开采。要求武定猪业立即停止在鼎鑫矿业采矿权矿区范围的侵害行为;立即移除在鼎鑫矿业采矿权矿区范围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并恢复原状;向鼎鑫矿业赔偿因其侵害行为给鼎鑫矿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00元(具体金额以司法鉴定报告为准);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评估、鉴定费由武定猪业承担。

2022年4月7日,武定猪业收到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2〕云0181民初182号),经法院调解,鼎鑫矿业、昆明安宁永昌物资经贸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与武定猪业达成的调解协议,协议约定:

1.如无法办理采矿权相关证照手续导致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采矿权无法按现有坐标办理延续或采矿权灭失、无法办理采矿生产必须的资质证照等情况时,由此造成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全部损失由武定猪业负责赔偿,并承担压覆采矿权范围内所涉及的土地复垦责任及费用。

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办理上述矿权证延续手续所需的所有费用在人民币100万元范围内由武定猪业代垫,于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书面通知,并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支付,该费用作为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的共益债务,于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破产重整计划通过后15日内予以返还武定猪业。

2.关于武定猪业压覆采矿权范围内土地的约定如下:

(1)在武定猪业使用压覆采矿权范围内土地的期间,若因武定猪业的压覆行为导致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被相关行政部门责令整改、处罚等情形,武定猪业应与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共同负责解决,并保证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正常行使采矿权并承担或有的相应费用。

(2)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同意自破产重整计划通过或破产宣告之日后,从武定猪业接到采矿权人(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重整方或采矿权受让方)书面通知启动生产之日起六年内暂不开采武定猪业猪场压覆范围内的矿产,如因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政策变化导致确实不能继续使用时,由此产生的后果武定猪业自行承担,不视为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违约。武定猪业应于到期前三个月与采矿权人友好协商续期事宜。如协商不成,武定猪业应于期满后三个月内自行退场并履行复垦义务。武定猪业未按约定退场,除承担相关费用及赔偿实际损失外,武定猪业还须按每日人民币1万元向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支付违约金,从和解本协议约定的六年使用期满计至武定猪业履行完毕所有义务止。

(3)武定猪业同意尽量减小压覆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采矿权的影响,缩减其猪场实际使用土地面积至260亩以内(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勘测使用面积为准,但不得超过260亩),并据此双方商定新的用地界限,因猪场项目压覆导致办理采矿权延续增加的现场测绘工作量、勘测定界等支出由武定猪业承担,界限确定后,双方互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3.武定猪业向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支付补偿款人民币750,000.00元及承担案件受理费4,400元。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祖训先生承诺承担就办证过程中无法办证或因办证对已实施的“武定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15万头仔猪扩繁基地建设项目”和“武定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文笔山15万头仔猪扩繁基地建设项目”进行拆除、改建而可能给武定猪业或本公司带来的或有损失。

(二)“武定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15万头仔猪扩繁基地建设项目”、“武定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文笔山15万头仔猪扩繁基地建设项目”涉及行政处罚。

2022年2月17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及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执法人员对武定猪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武定猪业实施了以下行为:

1.未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猪场于2021年6月30日开始投入生产,但无环评要求的堆粪间、固液分离机等污染防治设施;

2.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养殖区粪、尿收集于猪舍下方储液池,后直接经管道排入厂内粪水二次中转池,再经管道引至场区西南侧厂界外,经吸粪车拉运至场区西南面距离场区直线距离约800m处的两个未采取防渗措施的土质坑塘倾倒,现场检查时可见粪污直接渗漏流入下方山箐。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武定猪业于2022年4月收到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楚环武罚告字〔2022〕2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楚环武责改字〔2022〕2号),要求武定猪业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改正,并拟对武定猪业作出人民币159.30万元罚款、对法定代表人何月斌作出人民币5.00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1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何祖训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5)。

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前次募集资金拟定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6)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2023年半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827.52万元,本期合计转销和转回2,591.88万元,各项减值准备2023年6月末余额为11,345.2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7、《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3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29日,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过减值测试,公司当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827.52万元,本期合计转销和转回2,591.88万元,各项减值准备2023年6月末余额为11,345.23万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应收款项损失准备,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以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3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157.78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775.45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消耗性生物资产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3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894.29万元。

各项减值准备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转回以及转销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转回、转销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综合减少2023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235.64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6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08元,共计募集资金224,488.2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469.2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1,018.9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75.5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9,143.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27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1,875.51万元,系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用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金额

[注2]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为9,132.67万元,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17,593.78元系收到的与募集资金不相关的代收代付社保款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下转B66版)

本版导读

  •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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