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8月31日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其中,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公布河南省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公布的时间段是2019年10月至今,河南省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
为确保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顺利落地,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向社会公众公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2019 年 10 月(含))以来河南省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见下表),同时提供了相应阶段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