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的公告
临颍县梅香百货超市等1397家食品经营者《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根据《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小经营店登记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和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小经营店登记注销手续:(一)小经营店登记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等规定,现将拟注销的《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1397家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临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395-8861473;电子邮箱:lyxgsjzcg@126.com)。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未缴回的《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临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到期未注销名单(点击下载查看)
(来源:临颍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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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7 21:03:33 所属分类: 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