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六十年代,浙江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时光荏苒,斗转星移。如何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焕发光彩?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用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份亮眼的成绩单。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中原盾特开设“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河南实践”专栏,集中展示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三零”创建,扎实推进“四治融合”,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河南、平安河南的生动实践和创新经验。
许昌:
凝聚“她”力量
助力“大”平安
“姐,你分析得对,以后俺俩遇事得多沟通,多换位思考。”
“你俩感情不错,没啥说不开的,回去好好过日子,有啥事儿再来找我。”8月28日,在长葛市“巾帼法律明白人”毛俊红的耐心调解下,一对夫妻解开心结重归于好。
俗话说“妇女能顶半边天”。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巾帼“法律明白人”同样扮演着政策法规“宣传员”、乡风文明“先行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和群众权益“保障员”等多重角色,努力为平安建设贡献着“她”力量。
培育巾帼“她”力量
“今年6月,我参加了长葛市妇联举办的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回来后我把培训班上学到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方法,灵活运用到日常调解工作中,可以说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毛俊红表示,成为“巾帼法律明白人”既是一份荣誉,也是一份责任,要用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妇女尊法、信法、守法、护法。
今年以来,许昌市平安办、市妇联联合各级政法部门和妇联组织大力开展“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将法治宣传、矛盾调解、心理疏导、维权关爱等纳入培训内容,推动“巾帼法律明白人”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中贡献巾帼力量。
5月19日,在市平安办指导下,许昌市妇联联合市司法局、市检察院举办全市第一期“巾帼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同时拉开全市实施“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序幕。
“当女性遭受家庭暴力时,切记不要忍气吞声,担心‘家丑外扬’,保护自己的人身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7月12日至13日,襄城县司法局携手县妇联走进紫云镇、城关街道等地,联合举办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暨“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授课老师的精彩讲解,赢得了台下阵阵掌声。
鄢陵县妇联扩大培训范围,组织各镇妇联主席、专职副主席,县直各单位妇委会主任,部分妇女群众和未成年人代表等,围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参加集中培训学习。同时,鄢陵县妇联还在微信公众号开辟线上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专栏,目前已经开展线上培训14期。
许昌市平安办负责人表示,实施“巾帼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八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许昌市、县两级妇联已全部开展“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市平安办还将联合相关部门将“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妇女群众、强化平安创建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广大妇女法治素养和维权能力,全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构建平安许昌大格局凝聚合力。
展现巾帼“她”风采
“近段时间跟家人关系亲近了不少,自己的情绪也稳定了很多,感觉生活在逐渐恢复正常……”今年6月,“巾帼法律明白人”、鄢陵县阳光社工咨询师刘艳红再次回访小安时,小安开心地告诉刘艳红。
今年2月的一天,小安的妈妈主动打电话向鄢陵县妇联求助,说女儿小安情绪低落,经常无缘由哭泣,希望得到妇联的帮助,做心理疏导。
咨询过程中,刘艳红的热情和慈爱让小安逐渐打开心扉。小安告诉刘艳红,自己上有一个姐姐下有一个弟弟,觉得自己总被忽视,而且自己从小患眼疾,觉得花了家里很多钱,给家庭带来了负担,心里一直很内疚……积压的情绪无处释放。
经过四个多月的沟通和专业性的心理疏导,刘艳红帮助小安克服了自卑感和抑郁情绪,让小安学会了自信、自主、自律,进一步认识自我,家长也学到一些如何和孩子沟通的技巧,为心理咨询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许昌市扎实推进“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如今,1200余名“巾帼法律明白人”活跃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乡村的田间地头,哪里有普法宣传哪里就有她们的身影,哪里有矛盾纠纷她们就在哪里出现……用所学所知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法治“她”力量。
许昌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将积极探索妇联引领联系动员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通过“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打造一支妇女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提升基层妇联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护妇女群众权益的工作能力,有效解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重难点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许昌贡献巾帼力量。
(统筹:省委政法委宣传处 文:河南法制报记者 孙梦飞 通讯员 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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