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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中国人物谭彦事迹

   日期:2023-09-14 18:40:55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5    评论:0    

感动中国人物谭彦事迹简介

谭彦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青年法官标兵”等称号。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感动中国人物谭彦事迹,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谭彦事迹材料

谭彦,1960年10月生,吉林集安人,生前系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他在审理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向恐吓低头。由于长时间超负荷工作,1989年被诊断患有纤细空洞性肺结核,他以惊人的毅力与病魔进行抗争,用更加忘我的工作实践自己“活着就要工作”的誓言。在1993年至1994年身患重病的情况下,审理案件108件,高出全院人均审案件数44%;结案105件,高出全院人均结案50%,两项工作指标都名列全院第一,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任法官20年间,谭彦始终不为钱物所动、不被人情左右,坚决不办关系案和人情案。谭彦常说:“我们是人民法官,在法庭上,要忠实地捍卫法律的尊严;在法庭外,还要用自己的真情,感染和教育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他建立了缓刑罪犯回访制度,帮助他们弃恶从善、重新做人。

1994年,谭彦连续5天高烧不退,仍坚持出庭。同事实在不忍心,就连拉带拽把他送进了医院。医生看过他的胸透片后,直呼“不敢相信这个人还活着”。在开发区法院1993年7月至1995年7月的考勤表上,总共560个出勤日,除去48天因病请假,剩余的512天谭彦保持全勤。

谭彦身患重病后,以超人的意志与病魔顽强抗争。他“死也要死在工作岗位上”的崇高情怀,在抵抗绝症中表现出的钢铁般意志,执法如山的职业精神,赢得“铁法官”的美誉,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模范”、“中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全国法院系统青年法官标兵”等各种荣誉称号;1997年当选为党的x大代表,2009年被授予“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2019年入选“新中国最美奋斗者”。

2004年11月28日,这位与病魔抗争了15年的“铁法官”永远倒下了。同事整理谭彦遗物时,在他的办公桌下发现了一张纸,上面写着:“生命就如一朵火焰,渐渐烧尽自己。但当一个孩子新生了,他就得到一个新的火苗。”

谭彦人物生平

1960年10月,谭彦出生在吉林省集安县(现集安市)的一个普通农村家庭。从小学到中学,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学雷锋先进分子”。

1981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现吉林大学法学院)  。

1985年7月,大学毕业,分配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1987年,到筹建中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工作 。

1989年,因工作过度劳累而身患重病 。

1990年3月16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11月28日10时45分,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

谭彦所获荣誉

1996年5月,被授予“大连市特等劳动模范”称号。

1996年6月,被授予“大连市模范共产党员”、“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和“辽宁省共产党员标兵”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

1996年7月,被授予“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

1996年9月,被授予“全国法院模范”称号。

1997年6月,被授予“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997年7月,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997年10月,被评为“首届十大中国杰出青年卫士”。

1997年11月,被评为“辽宁省十大杰出青年”。

1998年2月,被评为“全国法院青年法官标兵”。

1999年7月,被授予“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997年12月,被评为“大连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

2009年9月,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 。

2019年9月25日,被评选为“最美奋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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