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命名的通知
宛城区、卧龙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南阳市中心城区地名管理服务,突出中心城区区域文化特色,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民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突出特色、与道路规划同步、先备后用”的命名原则,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中心城区卧龙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和独山片区部分道路进行命名。现将命名情况通知如下: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命名的通知
宛城区、卧龙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南阳市中心城区地名管理服务,突出中心城区区域文化特色,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民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突出特色、与道路规划同步、先备后用”的命名原则,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中心城区卧龙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和独山片区部分道路进行命名。现将命名情况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