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驿城分局局长于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驻马店市纪委监委消息: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驿城分局局长于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驻马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口市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孟志国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周口市纪委监委消息: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孟志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项城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口市西华县聂堆镇党委书记杨金保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周口市纪委监委消息:西华县聂堆镇党委书记杨金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西华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信阳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罗山县东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虚列公务接待套取资金冲抵餐费问题。2019年至2021年,罗山县东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多次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虚构接待事项,套取资金7706元用于冲抵其他餐费。2023年5月,时任罗山县东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胡锋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息县孙庙乡卫生院无公函列支招待费问题。2020年,息县孙庙乡卫生院无公函列支招待费25121元。2022年9月,时任息县孙庙乡卫生院院长李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光山县教育体育局无公函接待、同城接待问题。2021年,光山县教育体育局在公务接待中存在多次无公函接待、同城接待。2022年3月,时任光山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继富受到诫勉处理。
潢川县殡仪馆违规发放值班加班费问题。2021年3月,经馆长乔炳焰提议,潢川县殡仪馆班子研究决定,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为单位人员发放“值班加班费”。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违规发放“值班加班费”共计92500元。乔炳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5月,乔炳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淮滨县芦集乡一中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淮滨县芦集乡一中违规挤占使用原本应用于因课后服务产生的水电费、维修及耗材等支出的部分课后服务费,以“管理费”名义向该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发放补贴,共计25800元。2022年12月,时任淮滨县芦集乡一中校长邢永光、副校长史俊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商城县城镇社会福利院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商城县城镇社会福利院以“消防安全暨节假日值班补助”名义违规为单位人员发放补助,共计23100元。2022年12月,时任商城县城镇社会福利院院长李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经过持续整治,“四风”面上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高压态势之下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顽疾仍屡禁不绝。上述6起案例就是其中的典型。有的在手段上玩花样,通过“吃公函”,掩盖违规吃喝;有的无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无公函大搞违规接待;有的自行制定标准,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以关心爱护干部职工之名,慷公家之慨;有的打着“集体决策”的“幌子”违规决策发放津补贴,将“集体研究”当作“免责牌”逃避监管,这些滥用公权、公款的顶风违纪行为,浪费国家资财,助长不正之风,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信阳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树立公款姓公、公权为民的意识,做到克己奉公、依法用权、以身作则、严格自律。
信阳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危害性,自身当好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要严管所辖,盯住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和我省关于公务接待和规范津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公款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对有关政策和规定要加强研究分析,从源头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及时“立改废释”。
纠治“四风”如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信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视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紧盯中秋、国庆节点,持续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餐饮浪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公车私用、违规收送“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有力有效的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化风成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许昌市通报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为持续整治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督促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法意识,严守纪法底线,现将许昌市近期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禹州市神垕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原站长席岸升醉驾问题。2022年8月26日,席岸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神垕镇解放路某钧瓷店门口路段时,与他人停放在路边的小型轿车相撞,经公安机关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同年11月,席岸升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元。2023年3月7日,禹州市纪委监委给予席岸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长葛市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工作人员段云鹏酒驾问题。2023年3月15日,段云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长葛市轻工路与学苑路交叉口处,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行政处罚。2023年7月3日,长葛市纪委给予段云鹏党内警告处分。
鄢陵县第二高级中学初中部教师王守庆酒驾问题。2021年9月30日,王守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沿永定219省道鄢陵县段由北向南行驶至219省道与永安路交叉口北100米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2023年2月17日,鄢陵县纪委给予王守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襄城县库庄镇齐王社区居委会原委员盛建付醉驾问题。2023年3月2日,盛建付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襄城县库庄镇街东段路段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经公安机关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3月27日,盛建付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3年5月5日,襄城县纪委给予盛建付开除党籍处分,其居委委员职务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行终止。
建安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杨军建酒驾问题。2022年8月13日,杨军建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建安区瑞贝卡大道某公馆门口,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2023年1月19日,建安区纪委给予杨军建党内警告处分。
酒驾醉驾严重威胁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生命安全。上述五起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对纪法缺乏敬畏,仍然顶风违纪、以身试法,不仅触犯国家法律,而且给社会、家庭、个人造成严重危害,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最终受到党纪国法惩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坚决摒弃侥幸心理,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自觉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各级党组织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系统思维、风腐同查,对每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回溯调查、深挖彻查,做到“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费用来源、有无请托事项”等“五查清”,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快从严处理,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文豪
统筹:马松林、李昌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