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  ????  content=  校长  时期  日方  裂缝  创新  小品  药厂 

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威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时任主任被警告

   日期:2023-09-23 00:03:32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4    评论:0    

原标题: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威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时任主任被警告

2023年9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毕节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文号为毕金监罚决字〔2023〕2号。被处罚的当事人为威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主任常开明,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对威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贷款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毕节监管分局对威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常开明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9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来源:金融界

内容由网友发布或转自其他网站,如有侵权及其他问题,请发送邮件至jiyuwang@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打赏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