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农村群众机动化出行日益频繁,部分驾驶人安全知识缺乏、规则意识不强。扬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数据显示,今夏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以来,该市共查处农村地区机动车三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5528起,电动自行车十类重点交通违法124522起。9月22日,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农村道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骑行电动车违规载人、电动三四轮车无牌上路、机动车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
现场处罚
上午9点半,仪征201县道张集街道路段,仪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樟木桥中队民警拦下数位骑行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群众。“这位女同志,你慢点慢点,先刹车吧。你自己的安全头盔去哪了?你骑电动车让孩子站在踏板上,这样很不安全。”一位女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出门,非但自己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还让幼童站在前面踏板上,甚至自己脚上还穿着拖鞋,执勤交警当场对其释法教育,并进行了处罚。“电动自行车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时,应当在后座使用儿童座椅。”交警叮嘱女子以后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再上路行驶。
整治行动中,交警相继拦下了数位不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其中以上了年纪的老人居多。其中两位老大爷数月前就因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处罚过。对此,其中一位解释道:“今天出门理发的,戴着头盔怕破坏发型,就把头盔放家里了。”
“骑乘电动车规范佩戴头盔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交警表示,安全头盔是骑行者的一道生命防线,和生命安全相比,怕麻烦、影响发型、夏天嫌闷热等理由都不重要。
行动中,执勤交警对过往的一辆盐城籍三轮汽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车辆后方牌照有一半被翻折,导致无法正常识别车牌号。对此,司机自称是无意之举。“这样的行为涉嫌故意污损、遮挡号牌,该车在行驶途中发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都无法被电子警察抓拍。”交警责令司机当场整改并教育提示。
人为翻卷牌照
数据显示,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以来,扬州共查处农村地区机动车三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5528起,电动自行车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24522起。机动车三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是指货车超载、货车违法载人、超员载客;电动自行车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酒驾醉驾、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目前来看,一些电摩驾驶人存在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农村地区还有些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的情况,这些都是我们重点整治的对象。”仪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樟木桥中队中队长高兆安表示,针对农村道路经常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持续在主要路段重点治理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骑乘人员不戴头盔、酒后驾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通讯员 祝隽 黄静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