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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龙眼农业生态司法保护基地

   日期:2023-09-25 10:01:05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9    评论:0    

原标题:成立龙眼农业生态司法保护基地

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设立在长乐区古槐镇青山村的青山龙眼农业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据悉,这是福建省首个龙眼农业生态司法保护基地。

青山龙眼是福州首个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农产品。今后,长乐区法院将开辟涉青山龙眼生态案件绿色通道,探索劳务代偿、异地补植、绿色缓刑等多元方式保护青山龙眼园区生态;定期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讲,引导生态司法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就地指导化解涉农纠纷,引导规范生态资源开发、村民建房等行为,推动青山村龙眼农业、生态旅游等新业态发展。同时,依托该基地,长乐区法院将与区农业农村局、古槐镇政府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联动机制,共同推进青山村农耕文化传承、农村生态保护、农业功能发展及美丽乡村建设。 (陈吓梅 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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