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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主城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统一登记

   日期:2023-09-25 16:45:39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6    评论:0    

原标题:滨州市主城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统一登记

9月22日,滨州市主城区颁发了第一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滨州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业部监制

现: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自然资源部监制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广大农民财产权益的重大举措。2023年初“推进农村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工作”列入滨州市政府“12158”民生实事,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滨州市主城区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发证推进工作专班,抓好落实2023年民生实事决策部署。6月29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公布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创新提升“揭榜挂帅”活动揭榜情况的通知》,滨州市揭榜承接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管理和登记信息共享互通事宜。

按照自然资源部相关工作要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及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两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业务协同,共同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登记颁证等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记载内容与承包合同内容一致,切实维护好群众土地承包权益。”滨州市在基于不动产登记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整合建库的基础上,积极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业务系统,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上增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模块,实现合同和登记信息共享互通。开发完成“合同管理和不动产登记”一体化操作系统,实现了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的数据共享、业务融合、协同办理。

按照自愿申请、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登记的原则,坚持统一调查规范、统一软件平台、统一数据管理、统一作业要求、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档案管理,完善“三级联动、业务直通、一事联办”工作机制,在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事项,推行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不动产登记“一次跑、一窗办、一站式”服务,实现了农户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资料“一次提交”,并推行电子证书、当面领取或免费邮递送达纸质证书,让群众充分享受到“不出乡镇、集成服务、一窗通办”高效便捷的贴心服务。

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确定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让农民吃上了长效“定心丸”。滨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将时刻牢记确权登记工作“因人民而生、为人民而兴”,提升便民高效登记服务,加速推进市主城区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全面开展,切实维护好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记者 张贵英 通讯员 李红艳 闫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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