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多地明确:“双节”期间,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斌 见习记者 李晓霞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9月26日,记者获悉,为满足外来游客出行需求,我省新乡、平顶山、洛阳等地陆续出台相关规定,假期期间,轻微交通违法将不予处罚。
9月22日,新乡市发布相关通知,将于9月29日至10月6日期间实行柔性执法政策,外地来新乡车辆轻微违停“不贴条、不处罚”。
同日,平顶山市明确,“双节”期间(9月29日早7时至10月7日早7时),对轻微违章的外地车辆,不予处罚;对未造成交通拥堵,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轻微违法停车行为,采取口头警告、教育劝离等方式执法。
9月25日,洛阳市也明确,9月28日18时至10月7日8时,对洛阳市主城区(不含偃师区、孟津区)范围内悬挂外地号牌的小型车辆轻微违停只警示、不处罚,并发布《洛阳市主要景区停车指南》,供市民和游客参考。
此前,我省多地针对轻微交通违法已形成多项人性化执法措施,并常态化施行。今年4月23日,南阳市公安局推出10项交通管理便民利企措施,其中包括:“外地来宛‘轻违不罚’”,初次来宛的外地车辆首次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宛籍车辆“首违不罚”,只警告、不罚款、不记分。今年6月14日,焦作市公安局发布便民惠企20条措施,明确对于外地来焦作车辆的首次轻微交通违法,“只警告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