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六十年代,浙江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时光荏苒,斗转星移。如何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焕发光彩?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用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份亮眼的成绩单。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中原盾特开设“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河南实践”专栏,集中展示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三零”创建,扎实推进“四治融合”,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河南、平安河南的生动实践和创新经验。
法润白河 和谐相伴
——南阳两级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掠影
南阳两级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紧抓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通过完善考核机制,科学评价法官业绩,形成了向审判执行主业聚焦、凭办案实绩论英雄的工作导向,广大干警争先创优的劲头空前高涨,全市法院有5个法庭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枫桥式人民法庭”。
宛城区法院东关法庭
聚焦家事纠纷化解 助力城镇法治建设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东关法庭位于中心城区,辖区行政机关林立,随着城乡融合深化、司法需求愈加突出,东关法庭对内优化职能,对外延伸服务,积极拓展参与基层治理深度、拓宽多元解纷广度、提升诉讼服务温度、提高普法宣传密度,聚焦新型家事少年审判专业化、深度化发展,畅通企业维权绿色通道,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重探索,专业化审判定分止争
东关法庭以家事审判法庭和家事调处中心为依托,持续开展家事审判专业化探索,并将少年审判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纳入家事审判范围,努力建设成为融合家事审判、少年审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现代化家事少年专业化审判法庭。
在法庭的“家事文化长廊”,家庭、家风、家训、家教等内容图文并茂,舒适的沙发、小憩的茶桌等“家元素”营造出温馨轻松的氛围,还设有压力释放室、心理疏导室等。东关法庭精心配置审判力量,用心塑造“家文化”内涵,将对抗式审判布局变更为圆桌法庭,拉近距离,减少对立情绪。审理中,法官耐心介入,让双方各抒己见,最终促成和解。
重创新,多元化调解案结事了
东关法庭坚持诉前调解先行,积极构建“法院+妇联+司法+公安+社区”的一体化多元解纷机制,通过特邀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的家事案件占调解案件的40%。针对涉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积极与公安机关、妇联对接,在取证方面提供帮助,维护受害人权益。
创新开展离婚案件审判,制定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设立离婚调解室,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真实意愿、注重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更新继承纠纷案件司法审判理念,推动提升当事人规范订立遗嘱的能力。探索新的审判思路,统一裁判标准,成功化解彩礼返还难、抚养费支付慢、拆迁补偿离婚后分配不均等家事审判难点问题。
法庭受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案,6名子女互相推诿,不愿意赡养86岁的老人。法检通过民事支持起诉机制,检察机关起诉追索赡养费,法官从家风、亲情、法律层面精准发力,为老人讨回了公道。对家事纠纷中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群体的案件,东关法庭与检察机关协同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模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重实效,持续化普法防患于未然
为法治护航老城区升级转型,助力城乡融合深入推进,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发生,东关法庭发挥家事审判专业特长,对家事纠纷中易发多发的共性问题制作家事审判白皮书,并独创推出《离婚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承诺书》,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让公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东关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强化与社区之间的联系,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方城县法院博望法庭
创新工作模式融入基层治理
近年来,博望法庭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地域治理模式和特点,创新推出“123”和“1+1+1”工作模式,实现基层治理网格化、纠纷化解多元化、诉调对接网络化,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一网两长三员”机制效果显著
“一网两长三员”,“一网”指镇村组三级社会治理网格,“两长”指网格长和两所一庭负责人,“三员”指村居网格员、调解员和党员。
“一网”兜底排查矛盾纠纷。博望法庭将诉前调解融入社会治理网格中,在法庭设立调解工作室,选派优秀人民调解员常驻法庭开展工作,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调解;指导各村建立健全民调组织,帮助吸收邀请乡贤和村内“五老”人员参与其中。由镇综治部门牵头,法庭积极参与,组织“七所八站”、驻村第一书记利用村级接访日等排查矛盾纠纷并现场处理。
“两长三员”联动解纷。在法庭设立两长三员对接室,强化网格员、调解员、党员与“两所一庭”之间的沟通联动。针对不同矛盾纠纷的特点,实施灵活调处方式。能就地化解的就地解决,化解难度大的由村委会主任及时上报至镇综治部门,镇综治办会同“两所一庭”做好研判和风险评估,根据矛盾纠纷属性分类处理。建立村组矛盾纠纷台账,定期排查可能进入诉讼的纠纷,由法庭提前介入,指导化解。加强对“三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通过专题培训、观摩学习、实地指导等形式,切实提升他们的调解能力和水平。2022年至今,联动化解群众矛盾156件。
“1+1+1”践行能动司法理念
“一网”服务提升法庭诉讼服务能力和水平。博望法庭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实现跨区域立案、跨国审理,保障群众足不出户进行网上立案、开庭、调解。2022年至今,网上开庭审理案件260余件(其中跨国审理3件),占办理案件总数的40.4%。
“驿点”办案让群众少跑腿。设立巡回办案点,作为法庭开庭、调解、送达的临时场所,方便周围五公里内的群众参与诉讼和调解,加大巡回办案力度。
“一站”解纷让纠纷更有出路。法庭在辖区内设立多元解纷工作站,吸收村内调解员、党员、妇联主任参与站点调解工作,联动多元解纷,实现情与法、俗与规的有机融合。2022年至今,法庭到站点普法宣讲10余次,站庭联动化解各类纠纷100余件。
2022年6月,某村的卢某与卢某某因建围墙影响排水而发生纠纷,经村组调解无果后起诉到法院。为了解双方矛盾症结,从根本上化解纠纷,法庭决定利用工作站的优势到现场进行勘验和调解。经过现场丈量,承办法官史永均从情、理、法的角度对双方进行调解,并用“六尺巷”的典故,开导双方应和睦相处、相互礼让。经过法官和村组干部的耐心调解,卢某某当场表示愿将影响卢某家排水的杂物清除、拆除围墙,两家人握手言和。
西峡县法院丁河法庭
在“加减乘除”中促文明和谐乡风
西峡县人民法院丁河法庭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聚焦“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治理、服务群众需求”职能定位,紧紧围绕辖区乡风民俗和产业特点,以“加减乘除”工作法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
创建“无讼村居”
在解纷力量上做“加法”
“矛盾少了,村子自然发展得越来越好。”丁河镇奎文村村支书张锋感慨道。
作为丁河镇第一个挂牌的“无讼村居”示范点,奎文村已连续三年保持全村无诉讼。该村以香菇种植远近闻名,张锋说,“无讼”这张新名片为该村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帮了大忙。
在深入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探索中,丁河法庭率先开展“无讼村居”的创建工作,通过采取建立工作机制、搭建诉调对接平台、设立法治共建便民服务点等具体措施,依靠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发挥矛盾化解的基础作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和谐乡村。目前丁河镇已挂牌“无讼村居”5个,打造创建示范点1个。
成立“共享法庭”
在群众诉累上做“减法”
“没想到不用出村,我们的案子就能上法庭调解,太方便了。”重阳镇村民郭某与李某因共同道路修建问题长期“扯皮”,丁河法庭邀请村组干部、特邀调解员在“共享法庭”化解双方纠纷,二人冰释前嫌。
丁河法庭管辖面积达500多平方公里,为了不让距离成为制约办案质效提升的瓶颈,丁河法庭利用村里党群服务中心,借助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庭审直播系统等软件,在距离法庭较远的重阳镇八庙村、下街村和丁河镇陈阳村成立3个“共享法庭”,开展线上调解、网上立案、跨域庭审、法律咨询等诉讼事务,将智慧法院建设与“枫桥经验”和司法服务深度融合,打造多元解纷新“枫”景。
打造“适老型”诉讼
在司法服务上做“乘法”
2022年重阳节来临前夕,“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示范点”在重阳镇重阳村揭牌成立。
通过设立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示范点,该庭建立了法官联络、联席会议、涉老案例发布三项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主题普法宣传、敬老助老爱心志愿服务、“重阳敬老”文化宣讲活动,打造适老示范样板。在法庭设置开放式适老服务专区,设立“适老诉讼窗口”,制作并随案流转《老年人诉讼能力评估表》,为老年人提供量身定制诉讼服务。创新实施严格代理审查、陪同诉讼、重大事项特别说明等制度,在争议较大的涉老纠纷案件审理中探索引入“社会观察团”,用温情司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把脉“村规民约”
在矛盾预防上做“除法”
金秋九月,又到了猕猴桃成熟的季节,在丁河镇猕猴桃种植园里,丁河法庭的干警为果农送上法庭精心编印的《猕猴桃产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通过接地气的法律指导,帮助果农规避法律风险,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为了更好实现诉源治理,丁河法庭还指导5个村修订完善了形式新颖、易于推广的高质量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倡导公序良俗、规范群众言行、调处矛盾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村民自治,共建文明和谐乡风,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三年来,法庭年均办案230件、诉前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1.44%。
唐河县法院桐寨铺法庭
“四维”善治弘扬“枫桥经验”
唐河县人民法院桐寨铺法庭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参与诉源治理、强化多元解纷为抓手,推动“共治、法治、自治、智治”四维融合,探索出一条深度参与基层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新路径。
党委主导,源头治理
桐寨铺法庭将工作置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支持和乡村振兴工作总体格局,延伸司法职能,着眼源头治理,对纠纷类型、特点、趋势进行大数据研判和预警,于今年7月份,向党委、政府提交《桐寨铺法庭辖区民事纠纷案件数据分析报告》,对近三年法庭辖区内五个乡镇1579件民事纠纷案件进行统计分析,为基层社会治理建言献策。
“真没想到,我没花一分钱,这么快就要回了欠款!”刘某感慨地说。刘某承包李某的房屋装修工程,完工后,刘某迟迟未收到劳务款,到法庭寻求帮助。该案事实清楚,争议金额较小,法庭将案件委托到司法所开展诉前调解。不到一周,刘某就拿到了劳务款。
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不能光靠法院“单打独斗”。桐寨铺法庭通过建立联合党支部,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的常态化沟通协作,实现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主体的整合。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法庭对诉讼案件进行诉前委托调解,对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时就地立案。2023年以来,法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61件,调解成功率42%。
桐寨铺法庭加强前置指引,通过诉讼费减免、督促履行等多种方式,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格局,切实减少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在此基础上,法庭探索调解员驻庭工作机制,选聘懂法律、有经验、有方法、有情怀“五老调解员”,以巡回审判点、“共享法庭”为依托,帮助基层组织就地化解相邻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家事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
数智赋能,与时俱进
桐寨铺法庭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云上庭审”等网络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方便当事人完成立案、缴费、开庭、调解等诉讼事务。
“线上开庭为我省下了不少费用,感谢罗法官为我们考虑,我愿意支付原告赔偿款。”被告贾某改变态度,主动配合法庭工作,还为法官提供的《网上庭审调解操作方法引导》点赞。
原告某保险公司承保的车辆与被告贾某在浙江东阳市发生交通事故,原告对承保车辆进行理赔后,向被告贾某追偿5220元。诉讼中,被告贾某表示人在外地,不愿意配合审理。承办法官罗丹多次联系被告,告知其可通过互联网参与开庭,贾某这才愿意协商。线上调解成功后,贾某当天就把赔偿款支付给原告保险公司。
2023年以来,桐寨铺法庭共有105起纠纷通过网上平台在线审理、调解,一网通办、“指尖上的诉讼”已成为常态。
此外,桐寨铺法庭还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送法进校园进企业,邀请基层干部旁听庭审,发布典型案例,为党委、政府呈送《矛盾纠纷排查流程》《关于开展“无讼村”创建的司法建议》,从源头减少社会矛盾纠纷产生,引领社会向上向善。
邓州市法院构林法庭
“小法庭”助推乡村振兴“大事业”
邓州市人民法院构林法庭位于豫鄂两省交界处的柳枫河畔,辖区涉农企业较多,涉农纠纷易发。为妥善处理涉农纠纷,扎实做好服务“三农”工作,构林法庭不断汲取“枫桥经验”的思想精髓,以诉源治理为切入点,以多元解纷为结合点,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助推乡村振兴“大事业”贡献司法力量。
“金穗工作站”精准服务“三农”
构林法庭辖区面粉加工企业较多,近年来,因经营不善等原因纠纷屡有发生。某面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意外身亡,在公司存粮、借款给公司的群众有近千户。当时该公司已无还款和兑粮能力,一旦处理不当,很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法庭与当地党委、政府密切沟通,制定了以法庭为主导,政府、司法所协同配合的调处方案,及时组织农户与厂方进行债务清算和调解,积极为农户争取最大利益。涉及的800余起案件已全部办结,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2022年7月,构林法庭成立“金穗工作站”专门办理该类案件,提前介入,做好预判及诉前化解工作,并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积极为面粉加工企业纾危解困寻找出路,既盘活了企业资产,也保障了农户的债权。目前,“金穗工作站”负责辖区所有涉“三农”纠纷案件,坚持快立、快调、快判,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的经济损失,从源头上减少辖区的不稳定因素。
“老赵诉前调解室”调出“无讼村”
构林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工作模式,发挥退休干警赵秋贵家在当地,长期在审判一线工作的优势,于2022年6月成立“老赵诉前调解室”,驻庭开展案件诉前化解工作。至今共处理各类矛盾纠纷290余起。
在诉源治理工作中,构林法庭还积极践行“能动司法”工作理念,以“和为贵”赋能社会治理,内外联动多元解纷。近三年,构林法庭的收案数量呈下降态势,辖区内的官刘村、户张村等行政村成了远近闻名的“无讼村”。
“绿色窗口”彰显司法温度
为满足残疾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的多元司法需求,构林法庭专门开辟绿色服务窗口,充分彰显司法的温度。
某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蒙华铁路邓州段施工工程。该工程经分包后,由包工头徐某负责部分路段附属工程的施工。徐某雇佣张某等50余名农民工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19万余元工资没有发放。构林法庭接手该案后,考虑到临近年关,为了能让农民工兄弟踏踏实实过个年,法庭与当地司法所积极联动,在深入研判案情后,加班加点研究解决方案。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多次到工地对承包方相关负责人及包工头徐某进行释法调解,最终在多部门通力合作下,该项目相关负责人与农民工代表达成调解协议。截至2023年8月,50余名农民工全部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款。
构林法庭秉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理念,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法庭文化建设有机融合,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实现了结案率和案件质效双提升,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李庆军式十佳办案团队”。
(来源:河南日报 记者 周青莎 通讯员 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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