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某龙拐骗儿童、吴某光包庇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南都记者从深圳南山法院获悉,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判令吴某龙赔偿孙某飞、彭某英损失42万元,赔偿符某、彭某某损失42万元。
2021年在警方组织下,孙海洋一家终于在深圳团圆。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龙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先后拐走被害人孙某、符某某,并将二人带至被告人吴某光的住处藏匿。随后,吴某龙将被害人分别交由其同乡或亲属抚养。2021年9月27日,公安机关询问吴某光时,吴某光对于本案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包庇吴某龙。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龙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被告人吴某光明知吴某龙犯罪行为而为其作假证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认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南都此前报道,2007年,湖北监利人孙海洋带着妻子和快五岁的儿子来到深圳,开了一家包子铺。同年10月9日,忙碌了一天的孙海洋在屋内打了个盹儿,在外玩耍的儿子孙卓便不见踪影。此后他苦苦寻子14年,直至2021年在警方组织下,一家人终于在深圳团圆。
得知该案即将宣判后,孙海洋多次对外表达了对该案的态度:“希望能严惩人贩子。”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