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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交易所公告!下周一开始

   日期:2023-10-22 12:40:09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3    评论:0    

原标题:证监会、交易所公告!下周一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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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博昊 张淑贤 吴瞬

10月20日,证监会发布企业债过渡期后转常规的工作安排,交易所负责企业债券审核工作,并报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为平稳有序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承接工作,当晚,沪深北交易所发布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业务规则、业务指引和指南,明确企业债券受理审核、发行上市、存续期监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相关制度要求。相关业务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月23日9时起,沪深北交易所将正式启动企业债券受理审核等工作。此外,沪深交易所还将同步启动企业债券的发行工作。

北交所则将以参与承接企业债为契机推进信用债市场建设,逐步搭建信用债市场基础制度框架,推进建设北交所债券市场。

统一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业务规则

沪深北交易所同步发布了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基本业务规则、业务指引和指南。其中,上交所发布的20项业务规则包含5项基本业务规则、10项指引和5项指南;深交所发布的22项业务规则包含5项基本业务规则、12项业务指引和5项指南;北交所发布的21项业务规则包含5项基本业务规则、12项指引和4项指南。

上述业务规则涵盖了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存续期自律监管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全条线的主要制度安排。

整体看,沪深北交易所此次发布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业务规则,将企业债券统一纳入公司债券规则体系中。

发行上市审核方面,吸收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建设的制度安排,明确企业债券功能定位,并整体统一了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审核标准、审核程序和分类审核安排。同时,加强了募集资金用途尤其是募投项目监管,进一步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

发行承销方面,统一了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发行承销、备案及簿记建档相关安排,明确承销机构履职规范,夯实中介机构核查责任,进一步推进债券发行承销业务规范透明,促进发行市场化。

存续期监管方面,优化信息披露管理要求和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存续期募投项目运营效益等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明确企业债券投资者适当性安排与公司债券保持一致。

沪深交易所平稳做好企业债券承接安排

记者注意到,为做好承接各项工作安排,沪深交易所从制度完善、系统改造、业务优化、市场组织等各方面提前部署,抓实抓细各环节落实。

目前,沪深交易所相关技术系统改造、在审项目平移对接等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其中,业务流程方面,已完成全流程业务梳理,确保制度、流程有效衔接;技术准备方面,已完成相关业务系统的技术改造,并与相关结算单位就业务衔接事项协商一致。

沪深交易所均表示,后续,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稳妥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承接工作,推动企业债券功能有效发挥。

上交所指出,将夯实制度基础,持续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优化审核注册流程,构建完善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制度规则体系。同时,保持企业债券“资金跟着项目走”等制度安排,更好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建设等功能,继续发挥促投资、稳增长作用。此外,还将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债市结构,进一步强化自律监管,压实债券发行人主体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支持市场各方参与主体继续依法依规用好债券的融资工具,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

深交所则表示,将持续优化企业债券相关制度机制、标准和流程,提高审核规范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扎实推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质效提升与廉洁风险防控有机融合,确保企业债券职责“接稳接好”。同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承接为契机,推动公司(企业)债券、ABS和基础设施REITs协同发展,助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进一步提升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北交所:发行承销、交易功能预计年内上线

去年以来,在证监会和财政部支持指导下,北交所相继启动国债、地方债发行业务,实现了债券市场建设的平稳起步,为进一步推进北交所债券市场建设奠定了基础。

“北交所以参与承接企业债为契机,稳步推进信用债市场建设,搭建市场基础功能与业务框架。”北交所表示,初期推出的产品将是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北交所信用债制度规则于10月20日发布施行,10月23日北交所将正式开展受理审核业务,预计在年内分步实现发行承销、交易等业务上线。后续,北交所将继续完善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围绕进一步丰富产品体系,持续开展多元产品研究,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北交所指出,在制度搭建过程中,北交所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吸收借鉴成熟市场经验,遵循市场一般规律,构建了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上市与持续监管、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基础制度体系,各项制度安排与沪深交易所总体保持一致。

不同于沪深交易所,此次北交所暂不推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产品。北交所指出,此次将推出除非公开发行方式以外的全部公司债券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各专项品种。专项品种包括短期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低碳转型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乡村振兴公司债券、“一带一路”公司债券、纾困公司债券、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品种类型与沪深交易所保持一致。

此外,北交所还表示,为了方便投资者参与债券交易,北交所将单独建设固定收益平台,预计于12月底上线,上线交易品种为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的现券交易。根据市场业务和技术准备情况,初期拟上线匹配成交和协商成交方式,满足投资者基本交易需求。后期将尽快推出债券回购业务和其他交易方式,适时启动债券做市业务。

来源:证券时报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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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何予

校对:王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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