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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7篇

   日期:2023-10-30 10:20:24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3    评论:0    

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7篇

《乡土中国》一书出自费孝通之手,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7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篇1)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此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性质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并以此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篇2)

初次接触《乡土中国》这本书是于高三备考阶段。语文老师在分析以该书为背景的题目时联想到了过去的乡下生活,在他描述的那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童年环境中,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奈何时间原因,至此才得以读毕。

我自小就知道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我还知道中国人克己尚礼讲求交情,我知道中国人崇尚传统……读完此书,我终于明白了这些问题的根源所在。

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与“差序格局”密切相关。在差序格局下,团体的界限并不清晰,无论是在亲属关系还是地缘关系中,团体以个人为中心,其覆盖的范围是任意的。作者在原文中提到“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力而没有义务了。”这说的就很恰当,不然人民公社“大包干”最后是怎么失败的,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是怎么成功的?一个是降低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人们知道干多干少都有政府给的同样饭碗时,那干与不干就没有质的区别,故索性选择后者;另一个则提高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明白了干得多自己就得的利润多,自己获利大时,有谁不想多干呢。

说明中国人从“私”的角度出发的还有一点:古人崇尚克己、慎独等这样的修身准则。这些准则的出发点是自身而不是别人,主要是强调对自己的约束,通过完善自身的品质品德来影响教化他人。说到教化,那还要提到中国的“尚礼”。礼既不等于道德,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对人的约束;更不等于法律,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作为一种传统,礼并不是简简单单用文字传承,而是祖祖辈辈通过讲话、行为甚至是一些特殊的表情传达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依然很多乡下人还是文盲。“生于斯,死于斯”,很多人生活的社会是“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他们彼此都很熟,不需要什么特定的文字进行信息传递,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其本身也是存在缺陷的,能传达的情意也是有限的。所以改善文盲率还是很困难的,这也就造成了文盲率始终不能降至为零的原因。

最后我想说,作者以深厚的理论知识作为支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浓浓的乡土气息,在我读罢顿感一份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我体会到了乡土所造成的对我们民族的“束缚”:当人与人发现同为老乡时,我们之间没有了距离感;当人与人交往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着作为中国人的独特品质;当人与人交流过程中,可能一个动作就心领神会……这就是我们的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篇3)

有这么一句话,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想了解中国就一定要先阅读《乡土中国》。因为它可以让你了解清楚什么是中国。

这本书回答了中国是如何崛起与什么是中国特色。《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乡村实质的作品。全书有12篇,涉及乡土社会的人文环境、传统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文章共十四章,一环扣一环,所以当我在第一章感到疑惑时,我就知道我注定读不懂这本书,但好在坚持读完一本书后还是获得了一些感悟。

在阅读过程中,费孝通的观点一点一点地渗入了我的脑海,像是有一只小虫子不停地在心口挪动。整本书以通俗的语言阐述了中国人的社会操作系统,其内涵远远流长,十分经典。所以就连外国人都在费尽心思地研究这一本书,研究这个作者。《乡土中国》是一本很成功的书,虽然页数不多,仅有100来页,但它的内涵确实是很深沉,所以这么多年来它不断更新出版,越来越多的人去阅读它,更有的人反复阅读这本书,以求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学素养,也好在每一遍都会有新的感悟与思考。

人们总在口头上喊着中国崛起、中国模式、中国特色和中国制度,倘若读不懂这本书,不明白中国的本质,大多都是空想。中国是一个古老的国家,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土人才是中国的基层,可现在的人们却是带着几分蔑视的意味去看待乡下人。书中讲,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绝对运动的,所以它的发展就相对比较缓慢,尽管一直在变革但是社会性质还是没有改变,土气就成了乡下的一种特征。因为乡下人的生活是固定的,早起劳作晚上归家,也没有别的活动,更不会想到其他。因此乡下人的生活被局限在了泥土里,乡下人熟悉了根植于土地的所有习惯,加上辈辈相传,无需其它就足以支撑他们的一生。从乡土社会转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也出现涌入的东西无法进入乡土社会生活的情景,免不了冒出一些笑话。所以乡下人被骂做老土、愚蠢,难以成为衣锦荣归的去处。

书中作者表达的观点是,在乡土社会里不会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蠢的表现。我也是十分赞同这个观点的。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抛离乡土社会。文字已成为现代化的工具,处处都离不开文字。乡土社会中出现的文盲,并非出自乡下人的愚蠢,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单纯以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类人是错误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达情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工具,乡下人不是学不了文字,而是根本不需要文字,文字在乡下,没有丝毫的生存空间,所以文字下乡是很难对乡下人产生大的影响的,但这绝不是因为乡下人愚蠢,而是在日常生活中,他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

书中也提到文字下乡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是建国后的社会改造,大规模发展工商业,中国完成了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型,商品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打破了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打破了乡土社会的基础,文字才能成为大众的需求,所以才能带来真正的文字下乡高潮。

其实谈到中国社会的特点,让我第一个想到的是中国人的关系,与其他国家相比较起来是最最特别的。对于书中的差序格局,阐述了消除社会结构的特征,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联系成了社会关系,会随着个人的实力而伸缩,代表一种自我主义,一切价值以己出发,所以会产生自私。中国人“自私”的印象也一直为外国人诟病。

我认为中国人的做事准则是挺含糊的,不像外国那么严厉执法,中国是一个尽人情的国家,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的伸缩。这是我们从小生活环境就可以感受到的,一切普通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所以从古至今,中国人都找关系办事,找亲朋好友捎根烟塞红包也成了屡见不鲜的现象。当然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旧时代。

中国人同情被动的人们,所以真正地执行起司法来,一旦被惩罚,违法者摆出楚楚可怜的姿态,就会得到广大人民的原谅,而在国外,一旦被抓到,违反了法律丝毫没有情面可讲,这就是中外很大的不同,这从占用应急通道的处罚便可以看出。中国在之前管得是非常的松了,因为中国人总是不忍心发狠不下心去,好在中国的规章制度一直都在不停完善,到现在21世纪中国的规章制度已经相当的完善了,即将到来的2022年,现在也可以预见它的辉煌。

很多的乡土性都被慢慢地被新型法所代替,现在的社会已让相同社会那种融合的事情体系认证淡化,以前最重要的人情已经难以维持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现在的社会朝着更科学更秩序的方向发展。

总之,旧社会沿袭下来确实会对祖祖辈辈产生影响,但在社会不断更替制度的同时,总会贯彻那么一个精神: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但社会学永远不简单,社会的发展问题,永远不会有一致的意见,人们会一直研究,一直争论,一直改进,一直进步。中国朝着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2023年马上就要到来了,预定的计划已经大概完成,虽然没有幻想的飞船,但中国确实正欣欣向荣,全面前进!

总之,社会学是一个非常深奥的东西,是一个复杂的综合学科,要想了解社会,也得多了解,多关注,从客观实际出发。

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篇4)

费孝通先生曾在序言中说道,它写《乡土中国》的目的就是介绍“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并且他从实际出发,介绍了乡土社会人们的生活、人情、礼俗血缘、道德等特点,让读者从实际中理解人们的内心世界。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感触颇深。这本书是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里讲的乡土中国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在阅读《乡土中国》的时候,我会体会到一种反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很佩服书中的说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的孩子清楚对比就能让人清晰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如乡下人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无知而被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由此可见,乡下人无知确实没有是根据。然而城里人习惯用理论,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确不知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泥土是乡下人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是一种质朴的感觉,我们的民族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位置,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中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其《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至今仍引领后人,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篇5)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篇6)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篇7)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于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执教,给学生上“乡村社会学”时写的讲义,共十四篇,归纳整理后结集出版的,虽然过去了许多年,中国的国情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作者的许多观点永不过时,今天读来,仍然发人深省,引人深思,十四篇文章层层递进,逐步深入,详尽地阐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特征。

作者开篇指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特性是“乡土性”,一个“土”土字,最是传神,道出了中国传统社会最基本的特性,乡下人离不开土,因为种地是最基本的谋生手段,土地,在乡下人眼里的地位至高无上,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这个“土”字,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土气”,也就是“愚”的意思,他们的“愚”表现在不识字,目不识丁,睁眼瞎,其实不识字,不能怪乡下人,他们不识字,是因为在乡下世世代代聚族而居,互相熟知对方,根本没有文字的应用环境,熟人之间,眉目传情指石为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彼此就心领神会,根本用不着通过文字来表情达意,甚至连语言也是多余的,文字只是在陌生人之间才有用武之地,作者用自己当年在乡下居住过的亲身经历表明,农人的“愚”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智力不及人,而是他们从小没有生活在读书识字的环境里,就像教授家的孩子对庄稼、对植物以及一切农村的事物并不了解是一样的。

中国的社会关系是差序格局,所谓的差序,就是有差等的次序关系,它是由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所决定的,是以个人为中心,向外推出去,传统的社会关系就像一块石头扔进水里,引起的波纹会欲推愈远,愈远愈薄,它是由私人关系构成的,每个人都会包括在这个圈子里,这个圈子可大可小,可伸可缩,极富弹性,一切价值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有在私人之间才有意义;西洋社会则不同,他们中个人与团体的关系是一根稻草与一捆稻草的关系,每个人地位相等,界限分明,归属清晰,几根稻草可以扎成一把,几把扎起来成一扎,几扎成一捆,每一根稻草属于哪个团体,决不会混淆,与我们传统社会里模糊不清的群己界限大异其趣。

说到社会关系,还得从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家庭说起,中国家庭与西洋家庭不同,西洋的家庭关系比较单纯,主要承担的是生育功能,家就是一对夫妻与他们未成年的孩子组成,成年的子女自动剥离出家庭,他们即使住在家里,也要向父母缴纳一定的生活费,夫妻关系是主线,其他关系次之,所以夫妻感情较深,他们的关系是横向的,我们的家庭关系则不同,大都是小家族式的,夫妻关系并不是主要的关系,以父子、婆媳等纵式结构为主,中国的家庭以血缘和婚姻为为纽带,因为传统社会是父亲方面的单系社会,整个家族沿着父亲这根线,以血缘为纽带可以向外无限推广,传统家庭里五世同堂也不鲜见,女婿和媳妇都不属于这个家庭,他们都是外人,血缘关系才是王道。中国的小家族就是个小部落,除生育功能以外,还担负着经济、政治、宗教等诸多的社会责任,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家庭的基本职能,承担得更多的的是社会职能的角色,是一个讲究纪律的事业社群,它排斥男女私情,注重夫妻间的分工与合作。

传统的亲属关系就是在水里丢石头形成的同心圆波纹的性质,从生育和婚姻构成的网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这个网络像个蜘蛛网,有个中心,这个中心就是自己,每个人和别人的关系都不可能完全相同。所谓的地缘关系,就是在一些传统的结构中,每一家以自己的家庭为中心,它不是一个固定的团体,而是个范围,这个范围可以依着中心势力的厚薄而定,最典型的例子是《红楼梦》里的贾家大观园,在这个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里,随着家庭势力的大小而变化,繁盛时,七大姑八大姨,沾亲带故都是一家,一旦落难,树倒猢狲散,家又成了最小的单元。

在传统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并不需要由法律来调节,而是靠礼制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孔子的精神为导向,以礼治国,但合乎礼的不一定合法,合法的也不一定合礼,礼制社会也不仅仅局限于见面点头问个好,每个人也不都是文质彬彬的谦谦君子,礼制也可以杀人,就像非洲某些国家,丈夫死了,妻子就会在丈夫的葬礼上被烧死作为陪葬,所谓的礼制并不像字面意思这么温文尔雅,孔子强调的仁义礼智信等,以教化为主,主要是为了社会的稳定,也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乡土社会的权力机构分为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统治与时势权力,横暴权利,是统治阶层为了自己的利益用来剥削被统治者的工具;同意权利是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需要互相合作,才能完成某项工作,每个人都必须做好自己的份内的事,是一种民主的合作关系;除了这两种权利以外还有一种长老统治,起一种教化作用,就像父亲教导儿子,长辈教导晚辈,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主要组成部分;时势权力是社会更替变革的时候,个别人会成为变革的关键人物,是时势造就的英雄。中国乡土社会是一个长老统治的社会,长老权力之下,传统形式不容反对,对那些既不实用又不能反对的教条,只能用注释加以歪曲,这样既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又给长老们留足了面子,实则是阳奉阴违,口是心非,在这种环境之下,发生“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事”就不奇怪了。

血缘与地缘,血缘是社会身份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血缘的意思是,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由亲密关系决定的,亲属是由婚姻和生育构成的,因为我们的家庭结构中是单系家庭组成,注重的是亲属关系,以生育为主,婚姻次之。血缘决定了你的社会地位,你的身份、财产与职业很难不受你的家庭与父母的影响,谁家的孩子就应该继承谁家父母的财富和地位,承认了这个规则,这个社会就稳定了。血缘关系决定了你出身,生在哪里,哪里有你的土地,你就是哪里的人,一个外人很难在某个村子里取得自己的土地,除非他入赘做上门女婿,此外他很难融入这个村子。

随着社会活动的增加,人情往来愈加繁重,熟人之间是不能搞清算的,互相算清了,也就绝交了,你欠我的,我欠你的,才能建立亲密无间的关系,但是如果这种帮助一边倒,时间长了谁也吃不消,这种关系就会断裂,为了防止断裂,唯一的方法就是减轻这种社会关系的负担,于是商业交易应运而生,有了商业交易,人们之间互不相欠,容易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因为商业交易需要理智的决定和冷静的思考,而非感情的冲动。

社会性质的变迁分为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乡土社会以是以欲望为指导,这个欲望正好合乎于人类生存的条件,它不是生物本能,而是文化事实,是人们从小养成的习惯,随着社会变动的加快,原来的文化并不能带来生活上的满足,人们开始注意改进生存的条件,才发现欲望不是主要的动机,而是为了生存下去创造的动机,它有别于原始的欲望,是一种生存的需要,为了生存下去,就要学会制定计划,人们完成从欲望到需要,从经验到计划的转变也就等于迈进了现代社会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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