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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教师疑自杀身亡,家属是否有权查看监控引发争议

   日期:2023-11-03 01:20:09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3    评论:0    

原标题:河南女教师疑自杀身亡,家属是否有权查看监控引发争议

央广网北京11月2日消息(记者佟威 实习记者张柳)据“管城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1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教育局就“建兴路小学一女教师不幸离世”事件发布通报如下:

“2023年10月27日,我区建兴路小学一女教师不幸离世,针对事件的发生,全校师生深感悲痛。该事件发生后,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协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并全力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在此期间,网络出现“加班数石榴”等不实信息,在此呼吁广大网友理智、客观、不信谣、不传谣。下一步,区教育局将进一步提升对全区基层教师的关心关爱,全力做好辖区基层教师的生活关心和心理关爱,为全区中小学教师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刚刚工作三个月的新人教师,因工作压力大选择轻生,这让其家人难以接受。事发后,校方又拒绝家人进入校园,查看监控。那么,作为不幸离世教师的家属是否有法定权利查看监控录像或视频呢?就此,记者采访了广东天商律师事务所叶世康律师。

叶世康律师认为,目前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家属不能查看事发监控视频,但查看监控录像可能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涉事学校为小学,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因此如果确有需要的,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调取后进行查看。

此前有报道指该名女教师疑因课外压力太大而选择自杀。近期,多地陆续发文,对给中小学教师减负作出具体规定。比如,湖南长沙规定,不得将面向社会开展的宣传教育、信息采集和调查统计等事项通过学校转嫁给教师;山东烟台市教育局要求,不得强制或以与考核挂钩等方式要求教师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App、关注公众号以及参与点赞投票等。这些措施都很有针对性,但关键在于如何落实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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