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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法湘规丨“瘾君子”每月付600元租农村住宅,房东获刑8个月

   日期:2023-11-04 03:00:12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10    评论:0    

原标题:网法湘规丨“瘾君子”每月付600元租农村住宅,房东获刑8个月

一男子贪小便宜,自以为在农村自家住宅里容留他人吸毒是“小事”,不会被别人发现,结果因小失大。近日,湖南邵阳县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例。

2023年2月初,李某等3人找到居住在邵阳县偏远农村的被告人何某,劝说其将二楼的卧室租给他们作为“喝茶”之用,并承诺每月月底支付当月房租费600元。何某明知李某等人所说的“喝茶”实为吸毒,但由于贪小便宜,自认为这种事在农村不会被发现,于是心存侥幸,同意把二楼的两间卧室租给李某等3人使用。当晚,李某等3人即在何某家中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邵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在自己家中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积极交纳罚金,且均签字具结,符合认罪认罚的规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一审判决被告人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本案中的何某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在农村自家住宅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不会被人发现,贪小便宜结果吃了大亏,害人又害己。法官提醒,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当前,在城郊和广大农村地区,均有一些闲置房屋,房主一定要对承租人知根知底,明辨是非,莫要为吸毒、贩毒人员提供场所和便利,以免因小小私利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邱清龙 罗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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