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11月15日~16日气象扩散条件较差,夜间局地短时可能出现重度污染。为保障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 年修订)》规定,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1月13日1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区县(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强化秸秆禁烧管控,确保达到应急减排要求。预警启动期间,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每日17时前报送重污染天气应对及执法检查情况。
记者:刘艳
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