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
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
关于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大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冷空气影响,预计15日中午到16日白天,全市西北风5到6级,阵风8到9级,局地阵风10级或以上。
平顶山市气象局11月15日11时30分发布《重要天气预警报告》(大风预警Ⅳ级)。根据《平顶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决定自11月15日11时5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大风)Ⅳ级应急响应。各相关地区和部门要根据最新的预报和属地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按照职责积极采取大风防御措施,及时防范大风天气对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旅游出行及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请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分工职责,切实做好大风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联系方式:0375-4980929;13017561799
电子邮箱:pdsqxzh@163.com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