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市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河北邯郸、石家庄发布通知,于2023年11月16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邯郸市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受新一轮冷空气影响,我市大气扩散条件陆续好转,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1月16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石家庄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11月15日,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2023年11月16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来源:纵览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