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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了!南阳市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日期:2023-11-19 22:24:24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6    评论:0    

原标题:涨了!南阳市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导读:近日,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消息,让众多战友雀跃不已,因为他们即将迎来一份额外的关怀和温暖。令人振奋的是,南阳市调整了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为这群曾英勇无畏的军人送上一份实实在在的关怀。

新标准发布

南阳市的抚恤补助标准的调整并非孤例,在全国范围内,包括河南、福建、湖南、安徽、宁夏、广西、新疆等多个省份纷纷发布了今年的抚恤补助提标通知。而就在近日,南阳市也宣布了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调整,这无疑是为广大军人送上了一份实实在在的年终大礼。

抚恤标准详解

首先,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次南阳市的抚恤补助标准。根据《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豫退役军人〔2023〕76号),南阳市完全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了调整。

最引人瞩目的是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特别优待。根据新标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补助标准每人每年高达9570元,相较于国家标准的9450元,每人每年多领120元。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对这群为国家付出艰辛的军人的一份关怀,让他们在回乡之际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对于其他类别的优抚对象,今年的抚恤补助标准则按照国家标准执行。这也意味着,无论是残疾军人、三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还是老烈士子女、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都将在新的标准下享受到更为优厚的福利。

施行时间解析

新标准的实施时间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南阳市在这方面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即从2023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这一时间节点对于战友们领取补助金具有重要意义。以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为例,如果南阳市在11月份按照新标准发放,那么战友们将可以领取8月、9月、10月三个月的抚恤补助的上涨部分112.5元,以及11月797.5元的补助金,总共达到910元。

资金来源保障

一直以来,战友们最为关心的莫过于每月抚恤补助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在这一点上,南阳市在通知中也特别提到了资金来源的保障。

按照通知,部分优抚对象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的,其中包括残疾军人、三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老烈士子女、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财政部已经下达了第三批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为各省提供了充足的保障。

而对于其他优抚对象,如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老党员等,则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南阳市明确表示,除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补助外,不足的部分将由县(市、区)财政负担。这意味着,南阳市将确保每一位战友都能够及时、足额地领取到应得的抚恤补助金。

落实情况关注

最后,提醒各位战友们,近期要密切留意当地官方通知消息。各地正在积极落实今年抚恤补助提标通知,包括11月抚恤补助的公示结果以及各市下达的提标通知。相信尚未落实到位的地方也已经在积极行动中,因此请大家关注官方通知,及时了解当地的落实情况。

希望各地能够抓紧时间,确保战友们都能够早日领取到今年提标的抚恤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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