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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走垂钓者自己放地笼捕鱼,县国企这一手“双标”玩得够溜

   日期:2023-11-20 08:40:20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7    评论:0    

原标题:赶走垂钓者自己放地笼捕鱼,县国企这一手“双标”玩得够溜

文| 龙之朱

这个公司的捕鱼地笼超级厉害,能自动识别大小鱼和类别……

媒体此前报道,安徽宿松云梦泽生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梦泽公司”)工作人员粗暴驱离“大湖”区域的钓友,双方产生过较为激烈的矛盾。近日,有视频博主举报称,航拍发现,“大湖”水域有渔船大肆使用地笼捕捞,捕捞上来的鱼会被运送至一艘大船上,交鱼地点有穿着“云梦泽”公司救生衣的工作人员在场。

对此,宿松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情况说明称,举报所述放地笼捕捞的位置,属于非禁捕区域,未违反规定。

一边是粗暴驱逐钓友,一边则听任渔船在湖中大肆放地笼捕捞,云梦泽公司这一手“双标”玩得够溜!钓友的本领再高强,也不过一人一杆,怎比得上动辄一网打尽的地笼?宿松如此保护长江生态,也是让人醉了。

云梦泽公司属于宿松县政府全资控股的县属国企,其在捕鱼上的操作,让人怀疑,是否存在滥用权力独占资源的情形。毕竟,当权力在为企业的自利性背书的时候,难免会出现类似奇葩的操作。这样行为的属性,看似是企业行为,实则代表的可能是政府意志。而舆论的质疑,也正在于此。

先说地笼捕鱼。地笼网细孔密,一向被称为绝户网,不仅威胁水生生物资源的多样性,而且还会导致各类水草、垃圾等杂物堆积,堵塞污染河道,大大降低水流速度,严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很多地方都严禁地笼入水。

而宿松县渔政人员却回应说,当地没有规定地笼是禁用渔具。从专业渔政保护人员口中说出这样的话,缺乏常识,令人惊诧。

没有禁用地笼,真的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吗?以此遮掩治理上的疏漏,显然是失职失责。当地居然振振有词,足见其保护水生态的意识并不到位。

再说渔船捕鱼。当地回应称,渔船捕捞,主要起捕生活史周期相对较短,寿命只有一至两年左右,自然死亡会对水质造成一定影响的小型鱼虾等水生动物。从这个回应看,捕捞确实够精准的,不仅知晓生死,还能区分生育年限。

只是这样的说法未免太虚妄了。正如网友追问的,捕鱼可以和打猎一样识别鱼群或类别吗?地笼网眼这么细密,是如何识别并放过寿命更长的小鱼的?

地笼其实是很公平的,不会区别对待鱼虾……当地用这样的“精准识别”搪塞舆论,难圆其说。

资料图

此外,当地还表示,渔船是在非禁捕区作业的,与大官湖连通但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水域。这样的区分也让人难以理解。既然水体连通,那要如何保证,用地笼在此处捕鱼,就一定只捕到此处的鱼虾,而不会影响到“十年禁渔”水域?难道宿松县的鱼虾也都这么乖,不会游来游去?更不要说洄游产卵了。

公众质疑当地政策的“厚此薄彼”,并非无序攀扯,而是出于对政府执行政策可能存在偏差的担心,以及对部分企业借助权力之手独占资源的焦虑。对此,再“周全”的回应,也比不上实实在在的行动,保护水生态,就该扎扎实实,不打折扣,不偏不倚,真正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只想着对付几个甩钓竿的钓友,却轻轻放过密匝匝的地笼和渔船,怎么也说不过去。

既然禁渔,钓竿不入长江,是题中应有之义。热爱钓鱼的朋友,可以选择替代性方案,转换“战场”。各级政府更要分清主次,逐次推进,抓住地笼捕鱼这样的关键问题,不要畸轻畸重,举止失当,更不能把天然水域当成独家生意,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执行政策,不仅要严,更要公正。这才是最根本的“周全”。

类似“赶走垂钓者自己放地笼”的做法,不是保护长江生态的正确姿势,吃相也很难看,该收一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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