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财政以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以及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等资金支出方向为抓手,走出了一条财政辅助农村综合改革的“鄂尔多斯路径”,在财政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农村综合改革投入体现集成效应
农村综合改革是解决制约农村发展深层次矛盾的重要举措。《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指出,农村改革综合性强,靠单兵突进难以奏效,必须树立系统性思维,做好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和主要矛盾,进一步提高农村改革决策的科学性。
鄂尔多斯市财政系统牢牢把握“农村综合改革”的职能定位,采取市旗联动的方式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坚持两级领导汇报争取、两级财政预算投入、两级把关规划立项。2020年以来,全市共投入农村综合改革专项建设资金8.51亿元,实施项目506个,惠及全市90%以上的嘎查村。在此过程中,一批富有鄂尔多斯特色、承载多元文化底蕴、宜居宜业宜游的和美乡村集中涌现、乘势而上。
打造乡村全面振兴示范样板
鄂尔多斯市紧紧抓住鄂托克前旗被财政部列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县这一重大政策利好和历史发展机遇,在财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的精心指导下,依托农牧业区位优势,选择了41个嘎查村作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区和乡村振兴示范区,根据各嘎查村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实际情况,深度谋划,大胆探索改革路径,适度超前破题创新,全方位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与乡村振兴工作。
试点试验区建设四年预计总投资2.96亿元,投入方向包括富农产业、数字乡村、人才振兴、基层治理。目前来看,中央财政投入产生了明显的乘数效应:2022年开展试点工作的第一年,鄂托克前旗第一产业总产值完成35.01亿元,同比增幅10%,农牧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6万元,同比增幅7%。
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见成效
2020年以来,鄂尔多斯市先后投入嘎查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1.4亿元,大力支持112个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由中央、自治区、市、旗四级,按照125万/个的标准进行资金支持,打造了一批推动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的样板。截至目前,全市735个嘎查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到15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总额达7.98亿元,真正实现了集体增实力、产业增效益、农牧民增收益。
针对村级公益事业项目,鄂尔多斯市财政局通过支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等方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出台了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导和资金保障。
2022年,鄂尔多斯市共实施了127处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涉及街道硬化、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村容村貌改造、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等多类内容,总投资6758万元,受益人口10万余人。截至目前,所有公益事业项目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实现了惠农益农的目标。(孙玥玫 张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