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校长  时期  日方  裂缝  创新  小品  药厂  京秦高速  作业  窗帘 

裁判文书错写“安徽省南京市”?深圳福田法院通报回应

   日期:2023-12-06 09:01:59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7    评论:0    

原标题:裁判文书错写“安徽省南京市”?深圳福田法院通报回应

近日,网传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两份《执行裁定书》中,出现了“安徽省南京市”的字样。12月5日,南都记者注意到,12月5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对网络热议的错误表述“安徽省南京市”一事进行了回应。

情况通报中称,“近日有媒体指出我院执行裁定书错误表述‘安徽省南京市’一事,我院已予纠正,同时责令相关责任人做出深刻检讨,并对其严肃追责。我院将以此为鉴,强化管理,切实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据悉,网传《执行裁定书》截图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定书显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某公司分别与江苏省南京市的两家公司之间,存在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判决后,最后进入执行阶段。在《执行裁定书》中,原本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的“申请执行人住所地”,均出现了明显错误,分别写成了“安徽省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和“安徽省南京市玄武区”。12月5日晚,南都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时,已未发现这两份法律文书。

采写:南都记者 蔡宇晴

内容由网友发布或转自其他网站,如有侵权及其他问题,请发送邮件至jiyuwang@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打赏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