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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全面实现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

   日期:2023-12-18 08:14:47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5    评论:0    

原标题:河南省全面实现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

河南省全面实现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

中工网讯 12月15日,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外公布,今后,河南省内参保职工缴纳亲属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可通过个人共济账户返还模式申请保费返还。此举旨在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解决河南省职工使用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问题。

据悉,只要是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职工个人账户申报返还居民医疗保险费带个人的有3种途径,参保人员可任选一种途径申报:网上登录“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个人服务—>经办服务”,点击“代缴居民医保”进行申报;手机打开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河南医保”,进入河南医保小程序,点击我要办,选择家庭共济服务模块,点击“代缴居民医保”进入申报界面。参保人员当月申报成功后,次月返还至共济人银行卡账号;个人可随时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医保小程序查询申报进度和申报结果。如拨付失败,个人可修改相关银行账户信息再次提交申报。

特别注意的是:个人共济账户返还是指(被共济人)已经缴纳过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可由职工的个人账户共济返还;职工的被共济人仅限配偶、父母和子女;代缴的居民医保费必须是河南省内参保居民;在返还登记过程中,选择共济的该笔居民医保费金额,账户金额必须大于等于被共济人的居民医疗保险费金额。

(河南工人日报记者 陈微娴)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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