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西郊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格监管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助推“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日,梅兴路乐善堂举行1000余人集体聚餐活动。西郊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管中队执法人员获悉后,依据《梅州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第一时间会同西郊村委收集了此次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和举办人的具体信息,并向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汇报;同时,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和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对农村集体聚餐专业服务团队和厨师进行登记造册,并于活动当日会同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梅兴路6—8号(乐善堂)做好监餐工作,就乐善堂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材来源、加工过程、用餐环节等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管。
执法人员首先对蔬菜进行随机快速检测,样品检测结果合格;随后告知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落实生熟分开、餐具消毒、菜品留样等制度,特别强调食品留样要使用专用留样冷藏设备,并由专人负责登记保管。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规范安全操作的监管,执法人员还与举办者、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重大活动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其认真履行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义务,遵守信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集体聚餐人员的饮食安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经过西郊街道综合执法队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餐饮服务提供者等的共同努力,此次梅兴路乐善堂千人集体聚餐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西郊街道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农村聚餐100人以上应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按报备用餐人员数量由村(社区)、镇级人民政府或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分类指导,共同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南方+记者 梁时禹
通讯员 李春霞
【作者】 梁时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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