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14时潍坊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5日8时潍坊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按时启动
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组联合会商,决定自2023年12月24日1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5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潍政办字〔2023〕72号)启动应急响应,对工业企业要按照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对建筑工地等扬尘源要停止产生扬尘的建筑施工作业及渣土运输环节,对重型柴油货车要强化检查抽测,停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运输。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减少或停止室外活动。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不利气象过程应对工作,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面对重污染天气,希望大家能够做好健康防护,积极响应应急减排措施,共同守护鸢都蓝天。
(来源: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